2019年江西上饶消防救援支队政府员招聘28人公告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发展政府专职伍,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力度,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18名、 消防车驾驶员4名、车辆维修员1名、应急通信队员5名,共2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备较高学历的优先);

  

  4、身体条件: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车辆维修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烹饪技术、车辆维修技术、持有汽车B2驾照以上驾驶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汽车B2驾照以上驾驶资格;

  

  7、报考应急通信队员岗位的,需熟练掌握word、excel文档操作,掌握photoshop、3D制图软件及无线路由器设置的人员优先考虑。

  

  8、报考车辆维修员岗位的需具有车辆维修养护基本技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4日;

  

  报名地点: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信州区吉阳中路119号);

  

  报名材料:《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报名表》(附件1)、《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附件2可以在体能测试结束后提供。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添加微信群,具体时间以微信通知为准。

  

  (二)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项目:分体能考核、面试。满分100分,体能考核占比60%、面试占比40%。

  

  1、体能考核: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5×10 米折返等项目,体能考核项目单项均为百分制,考生得分按单项20%计入总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应急通信队员、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考核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得分按照40%计入总分;

  

  (3)成绩评定:总分60分以上(含本数)为达标;

  

  (4)原支队本级政府专职员报考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加1分,计入总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后,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以及《上饶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报名表》(附件一)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体检

  

  以考核成绩为参考标准,按1:1.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五)政审

  

  由支队派员对入围的考生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均合格的队员,依照考核总分,择优录取,由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逐年签订;

  

  2、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表现不好,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即刻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队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基本业务;

  

  (2)“119”接、受警;

  

  (3)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应急管理部思想教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所有招聘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度,日常休息采取排班、轮班制;招聘的战斗员、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一律安排在市中心城区中队或战勤保障大队,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备战;应急通信队员安排在支队应急通信分队;

  

  (4)集中食宿,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

  

  战斗员、应急通信队员、车辆维修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含绩效工资7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消防车驾驶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含绩效工资700元/月),岗位补贴: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缴纳保险金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缴纳。

  

  3、因工作成绩突出,结合专项工作或年度工作,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咨询电话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咨询电话):顾之宇:13755381500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咨询电话):熊少卿:15107038399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咨询电话):施森林:18270376231

  

  附件1:《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2:《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员考察政审表》。doc

  

  附件3:体能考核标准。doc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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