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1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是江西省工商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民营经济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和调研,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分析,营商环境研究和评估,民营经济领域统战理论研究,民营经济智库建设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2021下半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引进人数

  

  岗位条件

  

  政策研究岗

  

  专技岗

  

  2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1202、1251)、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1204、1252)、统计学(0714)、新闻学(050301)、人文地理学(070502)、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专业为经济学类(02)、管理学类(12)、统计学类(0712)、数学类(0701)、地理科学类(0705)、新闻学(050301)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综合经济研究岗

  

  专技岗

  

  2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1204)、统计学(071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专业为经济学类(02)、管理学类(12)、统计学类(0712)、数学类(0701)、地理科学类(0705)、新闻学(050301)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2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14日17:00。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zpks.jxrczp.ex1.http.80.ipv6.jiangxi.gov.cn/index.php/exam/?EXAMID=1741),同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17:00,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联系人及电话:0791-88913486。

  四、考试方式

  1.招聘考核采用笔试+业务加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加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加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业务加试。根据笔试成绩和业务加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进入业务加试和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择期通知报名者本人到省工商联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电子版证件照和两张1寸证件照;已参加工作且原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除原件外,均须另附复印件一份。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和业务加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1:6,大于等于1:3比例,报考人员直接参加笔试和业务加试,笔试和业务加试成绩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和业务加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省工商联网站予以公布。

  4.笔试、业务加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省工商联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笔试、业务加试和面试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各占总成绩的25%、25%和50%。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省工商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2021下半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1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是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12320卫生热线等工作,利用各类卫生健康与新闻媒体资源,面向大众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科普宣传及组织健康传播活动,承担全省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健康江西客户端、《江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江西官方抖音号、《江西卫生健康报》、《健康江西》杂志、《健康江西》电视栏目等,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爱国卫生

  

  1

  

2021下半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04)、公共卫生专业(105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100401K);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2

  

  健康评价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1004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100401K);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有工作经历应聘者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为止;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复印、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和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

  7.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及专业代码,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关于岗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

  (二)报名材料:应聘材料包含1、报名表;2、应聘承诺书;3、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5、本科及硕士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硕士阶段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成绩单);6、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7、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8、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63110957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有疑问联系李老师,联系电话:0791-86253157手机:18779161658。

  四、资格审查

  (一)笔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表、应聘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提前到笔试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证件原件除外)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素养能力等。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如超过3:1的比例,则先进行笔试,取前3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最后以综合成绩排名,聘用总分最高者。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含3:1),则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告。各考生需自行登录该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并按时前来办理相关事宜,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如出现因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除外),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五)考试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单位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二)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环节高分者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进入考点时,应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两码联查。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由中高风险地区入赣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下载并打印《应聘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带入考场。(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如国家和地方发布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示,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791-86253157

  点击下载>>>

  2021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编制内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承诺书

2021下半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1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是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12320卫生热线等工作,利用各类卫生健康与新闻媒体资源,面向大众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科普宣传及组织健康传播活动,承担全省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健康江西客户端、《江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江西官方抖音号、《江西卫生健康报》、《健康江西》杂志、《健康江西》电视栏目等,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爱国卫生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1004)、公共卫生专业(105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100401K);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2

  

  健康评价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1004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100401K);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有工作经历应聘者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为止;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复印、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和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

  7.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及专业代码,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关于岗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

  (二)报名材料:应聘材料包含1、报名表;2、应聘承诺书;3、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5、本科及硕士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硕士阶段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成绩单);6、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7、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8、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63110957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有疑问联系李老师,联系电话:0791-86253157手机:18779161658。

  四、资格审查

  (一)笔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表、应聘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提前到笔试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证件原件除外)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素养能力等。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如超过3:1的比例,则先进行笔试,取前3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最后以综合成绩排名,聘用总分最高者。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含3:1),则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告。各考生需自行登录该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并按时前来办理相关事宜,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如出现因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除外),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五)考试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江西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单位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二)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环节高分者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进入考点时,应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两码联查。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由中高风险地区入赣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下载并打印《应聘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带入考场。(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如国家和地方发布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示,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791-8625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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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编制内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承诺书

2021下半年江西省科学院招聘硕士毕业研究生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9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科学院是直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综合型自然科学研究开发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院下设6个研究所,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6个新型研发机构,拥有6个国家级平台载体、1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科技智库,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主要在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植物良种繁育等技术领域具备鲜明的技术优势。

  为适应江西高质量发展及我院创新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6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考时提供本科和硕士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否则不予聘用。

  6、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通过报名入口或输入网址(https://exam.jxsrl.com/front/),进行网上注册并登录,据实填写报名表格,诚信报考。

  (1)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及报考所需资格审查的各种证明材料。

  (2)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网上审核通过后,关注报名网站笔试通知。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考生应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笔试: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及科技知识。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3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入围面试环节。

  3、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4、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80分,笔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5、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科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五、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入围面试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

  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2021年毕业未及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提供毕业证书还要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在面试环节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将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7570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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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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