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14人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和用人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含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分为正式编制和备案制编制两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 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资格证书: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8. 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累计服务满5年(即2014年12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并且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完成下编手续。

  

  9.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3日至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2月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两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一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分为西医临床医学卷、中医临床医学卷、医学影像卷、药剂学卷、医学检验卷、护理卷六类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类: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有: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文学常识、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

  

  综合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凡笔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不足面试人数在网上公开调剂。经公开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可降低面试比例,允许参加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网上调剂

  

  在网上发布调剂公告,对公开招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参加调剂。

  

  (四)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附件: 1、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pdf

  

  

2020年元月20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25人公告

  报名入口(5月6日-5月12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抚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其中市直计划数168名、县区计划数65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抚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 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 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 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 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 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具体笔试试卷内容详见《职位表》。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 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 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 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 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 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公务员考试面试递补公告

  

2020年抚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递补公告

  
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中,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面试人员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抚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名单(113人)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综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3.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政法委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考人数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9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乡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委政法委确定为拟临聘人选。拟临聘人选名单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年工资性收入4万元(含“社保、意外险”等)。

  
本《公告》由东乡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9431843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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