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州市乐安县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7月30日讯:根据《乐安县化解“大班额”实施方案》及《乐安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到县城中学和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计划招聘县城学校高中、初中编外合同制教师70人,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下载查阅本公告附件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符合各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条件,请下载查阅本公告附件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7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笔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3日17:30结束。请考生仔细对照《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报岗位条件,进入“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在线报名系统”(网址:rsg.lajyj.com/bm2)在线网上报名。本次招聘笔试报名实行诚实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因报考信息不详实,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公示

  报名情况在“乐安教育人事网”公示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乐安县教育体育局核实。

  (三)领取准考证

  1.考生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准考证,粘贴好相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三项,“考场地点”“考场号”“准考证号”三项由考试组织方填写。

  2.考生在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持填写好的准考证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编号、盖章,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7日,考试地点在设在乐安二中。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和学科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中旬在“乐安教育人事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8月19日,入闱人员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由各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入闱人员确定后10天内完成。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三)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对过线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持证聘用上岗

  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聘任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岗前培训后,于2019年秋季开学前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因体检、考察、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考试收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七、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县城学校编外合同制高中、初中教师工资、福利与在职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此次招聘的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如:2019年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则教师2019年月工资为2205元,今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根据所处乡镇,对幼儿园编外教师实行生活补助制度,当前执行标准:鳌溪镇、增田镇、湖溪乡、大马头乡每月50元,金竹畲族乡每月100元,其余乡镇每月70元。人员聘用及管理按照《乐安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它

  (一)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后的联系电话咨询(附件1)。

  附件:

  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

  2.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笔试准考证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2019年抚州市乐安县招聘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9月30日讯:为加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人员6名,工作职责主要是对乡镇敬老院供养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等服务,实行一年一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乐安县户籍或生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可至40周岁即1979年10月1日内出生。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招聘。

  三、招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核减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人秘股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个人简历一份(纸质版);

  (6)其他须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2019年10月15日—10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民政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拟聘,拟聘人员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乐安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县民政局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六、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社会保障

  1.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按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数缴纳。

  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乐安县民政局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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