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昌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2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南昌海关直属事业单位南昌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情况见《南昌海关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要求中级职称资格的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请完整填写《南昌海关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签字扫描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0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

  电子邮箱:nchgrj1301@163.com。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南昌海关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

  (二)实验室基本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需对实验室基本技能进行测试,包括所报考岗位的基础专业知识(笔试)和基本操作技能(现场操作)。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南昌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综合笔试和实验室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与实验室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比例为2:3)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闱面试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等资历资格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具体事宜在南昌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四)综合评价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实验室基本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具体事宜在南昌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安排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若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福利政策。

  (二)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不能按时报到、不服从调剂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招聘咨询电话:0791-86307485,86307573

  监督举报电话:0791-86307137

  附件1: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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