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2022年万安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业园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城管协管员,因均在户外一线工作,需经常性加班,较为辛苦,本次招聘的岗位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适当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具有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8、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9、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候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档案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万安县城市管理局党总支办公室。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万安县城市管理局党总支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合成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①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面试: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则一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4、体检: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年龄小者优先。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由万安县城市管理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递补:当出现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年龄小者优先)。

  7、公示: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工资待遇为26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险个人部分等),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自动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公告确定。

  联系电话:0796-5712665(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2022年万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安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现实工作需要,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员,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5月1日-2004年5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计算机专业、电脑绘图等技术特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地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6月中旬,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 c 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先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在万安县辖区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2.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5300元/月(含绩效、高危、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蒲指导员17879654322,罗站长15779656861

  附件1:万安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