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辅警70人公告

  

  余干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余干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纳入余干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余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步骤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余干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地点:余干县公安局群众工作室(玉亭镇永安东路2号)。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2:1,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则按规定缩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及参加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2年11月1日9:00-17:30,到余干县公安局群众工作室领取《体能测试资格证》。

  6.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报名、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2022年10月22日09:00及以后)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初定于2022年11月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需提供体能测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引体向上和纵跳摸高(二选一)30分。体能测试各项总分未达到合格线(60分)不予进入笔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

  3.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总成绩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八、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提供笔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1.笔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九、面试

  1.面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需提供面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取得有效总成绩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按1.5: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得分不为0的成绩。

  4.递补面试人员。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本次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考场平均分。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各考场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所有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政治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并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标准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余干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由余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余干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1.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

  2.签订合同后每月薪酬约为3000-4700元。

  3.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十三、特别提示

  1.报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测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报考人员须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建议报考者考前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3、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余干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3398737、1910793636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余干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

  2.余干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测验规则

  3.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余干县公安局

  

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调20人公告

  

  2022年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婺源建设,更好地支持婺源籍在外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回婺服务,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范围为:

  (一)婺源县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学习、工作原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但其父母是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配偶为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非婺源籍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临床医学(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其他卫生专业(仅限医学检验及技术、医学影像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中药学、公共卫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均可在限定年龄的基础上放宽5岁。

  (四)必须在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周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团圆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2年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没有解决的;

  (六)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七)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计划名额

  2022年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名额为20名。全省统一招聘未招满人数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增加数,副高职称、本县急需专业及志愿到偏远山区服务5年的优先选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一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

  婺源县卫健委五楼办公室(联系人:潘贤弟,联系电话:13879349618)。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单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以及原单位现实表现和近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对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资格审核。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会审(终审)。

  (三)考察考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向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地公安、卫健部门的相关证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体检。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拟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调配。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原则上实行对等安排,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县外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安排在有空编的县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调入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社、编办、卫健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再纳入团圆计划。

  七、职称聘任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聘任,需晋升高一档职务的,须参加调入单位的竞聘

  附件: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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