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开放大学招聘启事

  

  宜春开放大学招聘启事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委托宜春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班主任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热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意识较强,能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优先录取。

  4.熟练运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备网络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相关信息平台开展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学校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学校聘用制教师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

  ②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信箱:516887910@qq.com。

  ③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在线上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并填写《宜春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须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整合为1个WORD文档,用自己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面试时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初审。对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面试。初审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参加面试。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体检。参照宜春市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5.录用。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用。

  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后到我校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薪资由基本工资、班主任津贴、奖励性津贴和劳务报酬四部分组成,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学校负责购买四险,具体标准按照《宜春开放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校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与学校中层干部(含处室负责)及以上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本规定所称亲属关系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七、其他事宜

  1.面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实施静态或静默管理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尚处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出院但尚处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者一律不得参加应聘。应聘者在面试当天应全程佩戴口罩,入考场时配合一测一扫三查验,出示行程码和赣通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化成路蛤蟆石路1号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07953226738

  联系人:郑老师13870559904,易老师15707950079

  本公告由宜春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宜春开放大学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