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_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20人公告

  吉安市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20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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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和队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其中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70名,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10月3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9.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笔试入闱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后期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0796-8229380青原区:0796-8203661

  井冈山市:0796-7139332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 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1).pdf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推动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

  

人数

  

县人民医院

  

医生类

  

暂定5名,最终录用人数视县外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部门组织考试、考察后提出用人需求,报县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中医院

  

医生类

  

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

  

医生类

  

县疾控中心

  

医生类

  

乡镇卫生院

  

医生类

  

合计

  

5名

  

  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医学影像学、学、儿科学、预防医学专业,下同。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19、2020、2021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乡镇单位全日制一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毕业生,全日制二本影像、儿科、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直接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在乡镇单位服务期满的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可先调入我县乡镇单位,至少试用1年,经我县考试考核、考察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可调入县直医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2年3月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同时上报与纸质报名表信息一致的电子版报名表至邮箱:jaxwsjrsg@163.com,文件名应注明绿色通道调入+姓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初审。具体证件为:

  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或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笔试或面试: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笔试或面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选岗。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思想、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将申请资料汇总,提出初步人选上报县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8442808(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方案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2022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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