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人民医院_中医院招聘42人公告

  

  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因工作需要,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按毕业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资格证书:参加了2022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http://www.jxnc.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四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均需插入电子照片(附件三)。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综合成一套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此次笔试共分二套试卷,分别对应不同岗位进行测试。 第一类,临床医学卷:临床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二,护理卷:护理、助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护理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护士分册第五版。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城县政府官网。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主观题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笔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环节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各自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性质为备案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南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0794-7212730 南城县中医院人事科:0794-725411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0794-7253724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审计局招聘辅审人员公告

  抚州市南城县审计局2022年招聘辅审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相关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要求

  

01财务审计辅助岗

  

3

  

财政学(020201K)

  

会计学(120203K)

  

审计学(120207)

  

财务管理(120204)

  

财务会计教育(120213T)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从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或内部审计工作2年(含)以上

  

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02工程审计辅助岗

  

1

  

土木工程(081001)

  

工程管理(120103)

  

工程造价(1201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有2年(含)以上预决算编制、审核工作经历;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相关软件的基本操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含)。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期限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南城发布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城县审计局三楼办公室(306)。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原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需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单位及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照3张。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城县审计局三楼办公室(306)。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则取公文写作得分高者入闱。体检由南城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南城县审计局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3000元,试用期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南城县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签2年,每年进行考核,连续年考核合格的则续签。正式聘用后享受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参照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科管理岗标准发放,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交部分由招聘人员自己负担,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城县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城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7913677

  监督电话:0794-7913696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xnc.gov.cn/

  附件:2022年南城县审计局招聘辅审人员报名表.docx

  

南城县审计局

  

2022年9月6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城区学校选调80名教师公告

  2022年宜黄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选调对象

  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

  三、选调岗位名额

  

  单位

  

  名额

  

  岗位及数量

  

  宜黄二中

  (初中部)

  

  20

  

  语文4、数学5、英语2、体育2、道德与法治3、物理1、化学1、历史2

  

  宜黄三中

  

  13

  

  语文2、数学4、英语4、体育1、道德与法治1、物理1

  

  实验小学

  

  8

  

  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体育1

  

  水北新区小学

  

  12

  

  语文5、数学6、英语1

  

  宜黄三小

  

  14

  

  语文7、数学5、英语2

  

  凤冈一小

  

  6

  

  语文2、数学3、英语1

  

  凤冈二小

  

  5

  

  语文2、数学2、英语1

  

  水北新区幼儿园

  

  2

  

  学前教育2

  

  合计

  

  80

  

  小学教师(含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不可报考小学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书,且专业、毕业证专业、现任教学科有一项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小学岗位:小学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初中岗位:初中知识占70%,高中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8:30-11:30)。

  3.考试地点:宜黄三中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用)。划定拟录人员时,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取学历高的;如学历又相同,则取教龄长的。拟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核录用

  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单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调工作县教体局、人社局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事项

  1.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未聘到原单位相应的岗位前暂时聘用到低一级岗位中,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2.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3.疫情防控。参加选调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

  

宜黄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宜黄县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有无未解除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本县乡镇工作年限

  

  学段及学科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是否借用交流在城区学校

  

  借用交流在城区

  哪所学校

  

  个人简 历

  

  学校审核意见

  

  该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选调教师报考条件,表中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2年 月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809人公告

  


  

  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及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2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的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已报名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公开招聘如资格审查时,如仍未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7.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2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3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按照全省各设区市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抚州市人社局和抚州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二)网上调剂

  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三)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和不需笔试直接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详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七、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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