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20年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疾控或检验岗

  
岗位条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105300)、医学检验技术(101082)、临床医学(100200)、中医学(100500)、中西医结合(100600)、口腔医学(100300)、基础医学(10010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微生物学(071005)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吉安市疾控中心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邮箱(jacdc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咨询电话:0796-822601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以疾控实务为内容的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水平、分析能力和实践技能等。

  
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当场加试一次。招聘计划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出现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聘用: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6-8222666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0796-8225216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40-46周岁女性,学历中专以上。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有从事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7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郭先生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20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聘编制外的辅助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技能。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吉州、青原区,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优先,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到我院政治部报名时提交《个人履历(简历)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各1份。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技能测试:一是上机参加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不限);二是基本写作能力的测试。(测试时间由本院另行通知)

  

  3、录用:经资格审查、测试、考察合格后上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有聘用人员执行。

  

  报名地点: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吉州区吉福路50号)。

  

  联系人:谢晓娟(0796-8330849,0796-8328919,15626168652)

  

  本次辅助书记员招聘招满即止,所交资料概不退还。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2020年吉州区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队伍,服务吉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吉州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性别为男性,岗位为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3周岁(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11.30-12.17

  

2.报名地点: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450室)。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12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区消防大队人民路中队、区体育场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占20%)

  

2、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12月23日

  

(2)地点:区消防大队工业园区二中队

  

(3)内容:按体能测试成绩1:1.5入围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1.5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吉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2月25日-26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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