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1年度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廉政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人数

  

1、选调单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安排在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廉政教育中心工作);

  

2、选调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3、选调人数:9人。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弋阳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具有连续1周年及以上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3.身体和心理健康,因工作强度较大,选调适合男性报考;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作为选调对象的。

  

三、选调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弋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弋阳关注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582170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及电子版,2寸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报名表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是否一致,是否与报名资格条件相符。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按报名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人数。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及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得分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弋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弋阳关注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一同入闱体检、考察环节。末位同分入闱者,在考察环节中由弋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择优录取。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由弋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弋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公示、试用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弋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弋阳关注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团关系等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并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的工作岗位及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四、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解释权归2021年度弋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93-5821700(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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