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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吉安青原区卫健系统备案制招聘59人公告

   2019年青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原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原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2019年青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标准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青原区卫健委三楼党工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涉及工作年限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填写打印《青原区卫健系统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      5.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50元/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程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医技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青原区实验小学。以准考证为准。      ④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青原区卫健委三楼党工委办公室。      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统一加试技能操作,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一天下午5: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备案制管理。      3.聘用后待遇。所聘备案制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同岗同薪同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796-8185063,0796-8202510      2.监督举报电话:0796-8182108,0796—8203661      附件1:2019年青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青原区卫健系统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0日      

2019年江西宜春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21人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市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临床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部分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需取得执业书。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直公立医院到部分高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向招聘单位投寄简历或现场报名,择期面试,择优录取。      第一场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1月16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15.1展厅举行。第二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2月7日在天津市西青区天津梅江会展中心S2展厅举行。      四、招聘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2.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参加面试。      3.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入闱对象。经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网官网进行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书和执业书者;      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1:宜春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江西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33人公告

   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录德才兼备消防员。      二、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员30名,消防文员3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规定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具体详见《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计划表》(附件1)。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1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416493251@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0792-8333601张参谋)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19年11月26日8:40至11月28日17:00(工作时间)到市消防救援支队(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泰路与康泰路交汇处,电话0792-8333601)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注意事项:各考生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资格初审的资料,于体能测试前将资料交由监考人员,初审合格后方能进行考试。      资格初审材料为: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2寸)以及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备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的材料,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查询。      1.时间:(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消防文员:1500米、100米跑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1500米 女)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1500米 女)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3)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专职队员按1:1.5、消防文员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4)。      (三)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1500米 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1500米 女)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拟录用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1500米 女)成绩高者入闱,若3000米跑(1500米 女)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录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格初审所有材料进入资格复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录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市消防救援支队应当组织被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录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消防文员岗位:      (1)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内网稿件审核、文秘档案、财务工作;      (2)遂行任务;      (3)“119”接、受警;      (4)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录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1)灭火救援员岗位: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33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      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700元/月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岗位:      基本工资2800元/月,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8333601      附件:      1.《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计划》      2.《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3.《九江市本级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4.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江西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12人公告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经学校研究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要求见附表)      1.高层次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专业教师8人。      2.一般岗位:办公室文秘1人、医生2人、1人,共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      的学历报考;      6.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      的工作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      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学位。报考者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注:11月13日为报名第一天)      3.岗位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海外留学生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高层次岗位招聘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一般岗位(办公室文秘、医生、)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40%、60%。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7时,应聘者通过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anzhouzy.com:88)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应聘1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行知楼6楼会议室。      3.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成功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缴费记录、聘用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证明)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书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材料。      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与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职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报考一般岗位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行知楼611房)。报考高层次岗位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详见一般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一般岗位笔试)      ⑴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⑵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应聘办公室文秘岗位的考生为命题作文),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对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将根据考试情况设置最低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面试环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anzhouzy.com:88)进行公告。      2、面试      ⑴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⑵报考高层次岗位和一般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共同进行面试环节,具体方式如下:      高层次岗位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方式进行,课堂教学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举止、教学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一般岗位面试:应聘办公室文秘、医生、岗位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3)面试结束后,高层次岗位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岗位计划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政审人员;一般岗位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同一个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入闱体检、政审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anzhouzy.com:88)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确定。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了解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被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涉赌、毒、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      学校网址:www.ganzhouzy.com:88      联系电话:0797-8069956、18370952058      联系人:温老师、谢老师      网络报名: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端口(11月13日至11月22日17时开放)      附表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招聘14人公告

   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委托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派遣制高速公路收费员10人。      2、帮厨2名,保洁员2名;      二、工作地点      赣州管理中心所辖收费所(石城、安远、于都、宁都上犹等)。      三、招聘条件      1、收费员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二)能安心在收费岗位上,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中专(高中)及以上(在读生亦可)学历,接受过高速公路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教育培训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      2、帮厨、保洁员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女性年龄18-50周岁,男性年龄18-60周岁;      四、收费员工作内容及模式      (一)工作内容      1.按照收费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当班期间具体的收费工作;      2.严格执行自动化收费操作流程和收费标准,负责按时足额上缴通行费收入;      3.正确处理收费工作中出现的紧急事件,遇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4.严格执行规定发放、回收通行卡,出入口收费员要认真核对车辆信息,发现违章、逃费和有肇事痕迹的车辆,要及时滞留和报告;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模式      采取“四班三运转”工作模式,值勤六天休息两天。      五、薪资福利      (一)劳务派遣制收费员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的薪酬制度,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票卡提成、夜班费等福利待遇;表现优秀者发放收费考核奖,如节日有加班,加班工资按国家标准另计。      (二)保洁员及帮厨薪资2200-2600元/月;      (三)为劳务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及购买意外商业保险。      (四)收费员免费提供工作服;免费交通车接送异地员工上下班。      (五)不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六)免费提供2人间宿舍,并配备独立卫生间、电视、空调、热水器、洗衣机、无线网等。      (七)免费提供早中晚三餐(含正常休息日及法定节假,员工可自由选择就餐。      (八)为实习生(在校大、中专学生)购置雇主责任险;实习生满6个月后给予考核,合格者转劳务派遣员工。      六、报名及上岗流程      (一)报名信息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贰份及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30日      联系人:刘先生、庄女士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46号国经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97-8179981、0797-8179936      (二)上岗流程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合格者,与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上岗。      七、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南昌烈士陵园管理处办公室文员招聘2人公告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招聘办公室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375号,占地面积730亩,是江西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南昌市党性教育重点基地等。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褒扬烈士,教育群众;征集和宣讲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爱国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开展园林绿化,管护陵园环境。      二、招聘计划      办公室文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善于团结协作,善于表达和沟通,具有较强的理解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性别:男女不限,年龄:40岁以下,国家机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从事文员工作经历,新闻、中文类专业者优先。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掌握office应用软件,文字写作功底扎实。      四、报名及考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375号。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联系人:支小丽 联系电话:83873507 (周一至周五)      网上报名邮箱: 86749192@qq.com 邮件中请将个人简历(需有联系方式)、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附上。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对报名后经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考核,择优聘用。具体考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年收入5万元(含工资、社保、工会福利等)。      2、提供工作日免费中餐。   

2019年江西宜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8人公告

   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樟树市政府同意,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从事火灾预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辅助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文秘档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见附件1)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年龄18-30周岁(B2以上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中员,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有新闻、文秘、摄影、驾驶、篮球、体育特长等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11月23日止。      2、报名咨询电话:15270156969(戴)。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598759660@qq.com, 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如在樟树市内,可自行到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樟树八小对面)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19年11月24日      (2)地点: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3)测试项目:男性考核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女性考核15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1500米)跑占50%、其他各占25%。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3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分批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7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0%+体能考试成绩×3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视力检测,血常规,肝功能、两对半,心电图,X光胸透),到樟树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政审      由大队招聘小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樟树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3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现行专职队员标准执行(约5300元起步)。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表。doc      2.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3.樟树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2019年江西赣州章贡区公共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局招聘1人公告

   章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章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见习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说明      1、2019届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服从工作安排。      3、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掌握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细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3日--11月30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凡符合条件者可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办公室报名(章贡区五龙路1号,赣州汽车站出站口旁)。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相关能力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择优聘用,录满即止。      4、报名应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②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聘用与待遇      所招聘的见习生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年,行政班,免费提供工作午餐,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见习工资待遇200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8122877   

2019年江西赣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引进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专业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秘、信息化建设、稽核岗等共10人。根据人员情况分别安排办公室、基金征缴科、待遇审核科、稽核审计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统计科、大病保险科、医药服务价格科、药品(耗材)采购结算科。      二、人员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劳务实,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失信行为和民事纠纷情况。      2.综合文秘岗、稽核岗等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信息化建设岗具有熟练的计算机与信息化技术水平。      3.文秘、计算机与信息化、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中员、有相应工作经验、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所者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条件。      三、派遣程序      由派遣单位根据用人需求通过考察方式确定人选,将人员派遣至中心安排具体岗位(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派遣岗位相适应的条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派遣,一年一签派遣协议。      四、福利待遇      派遣人员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中餐补贴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五险”待遇等。正式派遣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餐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端午、中秋)福利、国家法定降温取暖费用、“五险”待遇等(约3000-5000元)。正式派遣后实行职务和等级并行管理,根据表现可晋升岗位和级别。      联系人:涂嘉文,联系电话:8083787,      邮 箱:gzybmsk@163.com      附件:报名表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6日      

2019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聘20人公告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为教学科研提供师资保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5)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请发送邮件至jxszzzrsb@126.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5:00。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册(成绩册要求由所在学院、研究生院或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和前学习阶段的学历、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7)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岗位注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中员证明材料(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及部分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等佐证材料。      (10)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电子邮件报名须填写《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将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至1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方式命名。      4.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网站公告,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急需紧缺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包括数学教师岗位、物联网专业教师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至1:1,但其考核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环节      考核由备课和试教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和组织方式      (1)备课: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备课时间为60分钟。(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2)试教: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教,试教顺序随机抽取,试教时间为15分钟。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5.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或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上公布。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和复核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岗位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舍,如试教成绩还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舍办法。)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机关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毕业高校或现所在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思想、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但总成绩要在70分以上)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五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6226686,6317188姜老师(江西师专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01-6275311(鹰潭市人社局监察室)      0701—0701-6469860(江西师专纪检监察室)      3.联系地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办公楼405室(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1号)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