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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赣州市政协办公室招募青年见习学员3人公告

  赣州市政协办公室系赣州市就业见习基地。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青年见习学员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   共招募见习生3人,均为文秘岗,择优录取。   二、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市政协机关所在科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基础;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四、见习期限   3-12个月。   五、工资福利待遇   见习补贴2000元/月,另每月发放中餐补助220元/月、交通补助60元/月,购买补充工伤保险,不提供住宿。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赣州市政协办公室组织联络科(市政中心3号楼3122办公室)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联系电线。          政协赣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2022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为已办理随军手续且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吉部队随军干部配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驻吉部队干部个人涉嫌违法违纪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配偶不得报名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其他岗位条件   1.本次计划招聘2名,根据招聘结果,由拟录取人员配偶工作所在地落实工作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县直及以上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日,即197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1:2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驻吉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家属随军材料以及《2022年吉安市驻吉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核减岗位数量,并在吉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6.领取准考证:12月2日工作时间到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两科合卷)。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四)考核   依据《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吉部队随军家属量化积分细则》,由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占25%、面试占25%、考核占50%合成最终成绩,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25%+面试成绩×25%+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编办协调落实定向招聘岗位,市人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点击查看>>>   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及我市近期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2022年肇庆市端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原定于2022年11月23日至25日打印笔试准考证延期进行,具体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持电子证书报考的考生,证件使用规定请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执行。   请考生及时关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qdz.gov.cn及报考网站https://www.qgsydw.com。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请理解配合,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58-2736104,陈先生、黎小姐。    端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4日

2022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落实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报考对象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06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各参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疫情防控,储备足量的防控物资,开展预防性消毒。   二、严格排查风险人员   报考对象和考务人员考前7天开始主动申报本人浙江健康码状态和健康状况。提醒报考对象和考务人员主动减少外出、减少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推荐采取步行、骑行、自驾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一)考务人员   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考务工作,并与考点签订《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浙江健康码非绿码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非绿卡的、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者一般不参加考务工作。   (二)报考对象   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报考对象如在考前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向报考单位或区卫健局报告。区卫健局要指定专人定期追踪了解其转归和检测情况。距考试时间8-14 天的,可视情采取居家健康观察或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距考试时间1-7天的,应尽早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所有人员需持有首场考试前2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省外考生需提前3天来衢,并实施核酸三天三检,三天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管控中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考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其他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和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做好考点考场设置   普通考场考生座位四周间距原则上不少于1米,并加强通风。每个考点设置不少于2个特殊考场,原则上独立安排在其他教学楼内,适当远离其他考场。特殊考场必须通风良好,座位相互间隔2米以上,每个考场安排考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发热、不发热等不同类型的风险人员,安排在不同的特殊考场。临时隔离室设置在相对独立位置,室外张贴明显标识,室内保持良好通风,同时配备洗手设施,最好有独立的卫生间。   本场考试设置一条测温通道。由学校校领导、校医(老师)、疾控机构人员和临床医生组成的医疗保障组。确保考场附近厕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每个水龙头准备1瓶洗手液和充足的干手纸。每个考场配备1瓶免洗手消毒剂、1包考场纸巾、1个垃圾桶等。如天气状况许可,考场可采用自然通风,全程开门、开窗。已按防疫要求启用的空调系统可继续使用。   四、开展日常清洁消毒   考点启用前,考点所在学校负责,对全部设施(包括考务办公室、考场、候考室、特殊考场、临时隔离室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彻底的清洁、整治、通风等处理,并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保持考场环境卫生整洁,考试期间对所有使用的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特殊考场每场考后进行消毒。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场所在消毒完毕1-2小时经彻底通风和擦拭后可重新投入使用。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   五、储备足量防护物品   要提前备好测温设备、考务人员所需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考务人员每人每场1个,每个考生每天1个备用口罩,并提前提醒考生自备口罩)、消毒药水、卫生间洗手液、考场速干手消毒剂、纸巾、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准备,并配备一定数量N95口罩、防护服、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水靴套等,供临时隔离室、特殊考场和应急情况使用。   一般监考人员、安保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体温监测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穿工作服,必要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和眼罩、隔离衣,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临时隔离室工作人员、特殊考场监考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N95口罩,必要时穿戴眼罩、隔离衣,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六、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一)做好考生进入考点入口健康监测工作。考务人员和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须核验行程卡和浙江健康码并检测体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且体温正常的考务人员和考生可正常参加考务工作和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考试,本场结束后到临时隔离室接受排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由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不能坚持考试的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室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确定下一步措施。   (二)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校园。考务人员在通过考点入口及监考期间、考生在通过考点入口及考试期间均应全程戴口罩。   (三)加强对考生的入场管理。考点须预设考生入场测温缓冲区,测温通道做好1米线标记,预留1个特殊考生通道。测温缓冲区由1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校医和1名疾控人员值守。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考生,马上转移到测温缓冲区复测体温,并根据复测结果进一步处置。   (四)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考试区域出入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清运处理。   七、规范处置异常情况   (一)考生或考务人员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所在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作进一步排查,不能排除诊断的,使用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   如出现阳性病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单元,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封锁等措施,暂时限制所有可能与病例接触人员的活动。密切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可能的污染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二)特殊考场内考生答卷经评估后无传播风险(如相关考生送医检查后排除诊断)的,无需专门消毒;若存在传播风险,建议使用消毒柜处理或紫外线灯照射(垂直距离1米,照射半小时/面),特殊考场内的答卷应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三)考试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状况,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区疫情防疫指挥部,如有必要,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查看>>>   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2年湖北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二次引进1人公告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在我委所属事业单位首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基础上开展二次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单位为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涉及1个岗位,1名人员。详见《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二次引进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   网上报名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各人才引进单位公告的邮箱。   (1)《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本人承诺签字、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证件原件扫描件。   现场报名地址:见岗位表,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本人承诺签字、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人才引进单位需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有效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二)考试安排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各人才引进单位及时发布面试公告,适时组织实施。纪检人员应全程参与并监督。   1.面试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由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单位认真组织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人才引进单位官网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政策。对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人才引进单位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考核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才引进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由本次人才引进单位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1.综合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人才引进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卫生健康委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告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人才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五)聘用备案   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人才引进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按规定享受宜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四、防疫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人才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省内考生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对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和省防指划定的国内重点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考试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返)我省前,提供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还须提供我市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不服从人才引进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对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上级政策动态调整。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公告附件中所列岗位需求及职数等内容,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21053   监督举报电话:0717-6243618   附件:1.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二次引进岗位需求目录   2.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人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3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非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1120办公室)现场报名。   1.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5.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6.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注:第2-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   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向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江南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0771-4979501,监督电话:0771-5523252   查看附件>>>   附件:1.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下半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8人公告

  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2022年下半年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8名,其中普通编内工作人员75名,普通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3.此次招聘对象年龄: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下同);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下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普通类)》(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新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7)近三年被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8)国家和江苏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聘书以及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2年11月30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   (1)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3)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9:00-11月25日12: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1月22日9:00-11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7:00   4.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网络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半年内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   (三)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接收面试通知)后,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按顺序准备,复印件提前准备带至资格复审处):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6)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聘用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等明确佐证材料);   (8)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回复短信、邮件等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编内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合同制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企业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取得聘用资格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2.拟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人员聘期最低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录取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或离职后)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   4.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wuxi.gov.cn/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nd.gov.cn/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0978(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新吴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0510-81891397。   点击查看>>>   附件1:岗位简介表(普通类).xls   附件2:承诺书.doc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3浙江台州市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入围体检名

  根据《2023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签约、资格复审等程序,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一)予以公布(见附件),体检事项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栏)。   点击下载>>>   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入围体检名单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2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面向全国选调事业单位人员89问公告

  为助推南昌市青云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吸引和聚集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投身青云谱的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青云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工作需要、岗能相宜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数及选调范围   (一)选调计划数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附件1)。其专业设置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青云谱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经过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的人员,2012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经过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公众认可;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选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含试用期);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1:00至11月23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6:30)。   2.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选择南昌市青云谱区2022年度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登录后,于个人中心处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3)上传《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名表》(附件4)、《调动承诺书》(附件5)、《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6)以及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   (4)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可进行缴费。   (5)报名通过且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名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另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每个考生只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选调人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员数。如有未能开考的岗位,可允许已报名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弃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核减选调人员数及改报具体事宜待报名截止后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政策知识、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能力。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违反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见附件3);   (3)《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考生报名表》(附件4)、《调动承诺书》(附件5)、《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6),均需据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6)报考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或面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安排加试环节,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入闱考察的人选,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同时注重考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度。   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审查考生的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或工作经历等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网、南昌市人社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正式选调人员需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在区连续工作5年的服务协议。   五、其他事项   1、严格选调工作纪律,对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2、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选调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4、本次选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线(青云谱区人社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线(南昌市就创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线 (青云谱区纪委区监委)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3:30—17:00)   点击查看>>>   附件1:南昌市青云谱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南昌市青云谱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调动承诺书   附件6:健康申报承诺书   附件7:南昌市青云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青云谱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2022山东菏泽成武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分院执行院长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分院执行院长履职管理暂行办法》和医共体建设工作需要,经总医院党委研究决定,2022年度面向我县卫健系统(非公立医疗机构除外)选聘两名分院执行院长,实行竞争上岗、择优提名任用,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对总医院党委决议执行能力强。   (四)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和运营管理意识,工作有思路、有方法,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强。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六)卫健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人员应为现任副股级以上干部,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人员应为现任中层副职以上,各分院人员应为现任副职。   二、任职资格   (一)必须具备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   (二)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年龄计算节点:2022年12月31日。   三、竞争上岗程序   (一)个人自荐。   1、写出自荐书,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类别、参加工作时间、职称、任职年限;   (2)目前岗位及任职时间;   (3)任职后工作思路。   2、自荐书工作思路标准格式要求   工作思路应依次分别阐述如下几部分,必须条理清晰,言之有物:   (1)本岗位职责定位;   (2)任职后管理思路,重点阐述如何贯彻执行总医院党委决策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具体阐述如何做好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和村卫生室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3)与总医院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协调。   (二)述职答辩、民主评议。对自荐人员由总医院党委组织述职答辩、民主评议。   答辩人按自荐书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述职,要求直入主题,重点阐述工作思路,杜绝空话、套话,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完毕后对参与评议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述职答辩完毕后由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主任、医疗医技科室主任、各分院现任执行院长进行民主评议,各占50分。评议时被评议人员回避。必要时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作为总医院党委提名的参考。   (三)总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提名人选后按组织程序上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2:00。   (二)报名地点: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五、述职答辩时间和地点   (一)述职答辩时间:2022年11月19日14:00。   (二)述职答辩地点:县人民医院中心院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组织领导   总医院党委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负责对分院执行院长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   总医院人力资源部在总医院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资格审查和实施工作。   七、任期及考察   执行院长每届任期三年。首次担任执行院长的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任用;考察不合格者予以免职,仍回原岗位工作。   特殊情况由总医院党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