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铜仁市沿河县事业单位招聘75人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充实到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组织实施,县招聘办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岗位除外)。
 
  2.定向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即使是当年毕业的,也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3.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务满两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定点村服务已满三年的五类人员报考(以上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定向招聘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生源)岗位,限于2024年2月26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的以及原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户籍、因易地扶贫搬迁将户籍迁出的人员报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截止2024年2月26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截止2024年2月26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限截止2024年2月26日,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所辖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的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且仍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需重点注意: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0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学籍档案等),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10.截止2024年2月26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11.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和截止2024年2月26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2.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的相关信息均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网址如下:http://www.yanhe.gov.cn。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考试参加国家分类考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岗位A类。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含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县招聘办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县招聘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岗位对本科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仍在岗的,须提供团县委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服务满3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
 
  (2)报考定向招聘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或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出具的生源证明),已将户籍迁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还须由县生态移民局出具易地扶贫搬迁证明。
 
  (3)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②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和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③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④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⑤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
 
  (4)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铜仁市辖区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身份证明,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县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特别提示:现场复审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聘办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在当日或现场复核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八)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一经聘用,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要求调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外工作,不得参加同级事业单位考试。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须按聘用合同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方予办理有关手续。
 
  (二)本《招聘简章》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56-3910883(县人社局事管股)
 
  招聘监督电话:
 
  0856-822167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2024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选调专任教师160人简章

  
 
  为充实全县部分学校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60名专任教师到相应学校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1.城区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2.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面向户籍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3.县职校、高中面向已清退98名在民办高中任教在职在编教师。
 
  4.根据教师富余情况,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分为A类和B类,A类乡镇(街道)有世昌街道、太平街道、九江街道、盘石镇、长兴堡镇、黄板镇、木树镇、盘信镇、寨英镇、冷水溪镇、乌罗镇、牛郎镇;B类乡镇(街道)有大兴街道、迓驾镇、甘龙镇、永安乡、瓦溪乡、大坪场镇、妙隘乡、平头镇、孟溪镇、大路镇、普觉镇、石梁乡、长坪乡、正大镇、沙坝河乡。
 
  5.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合理安排教师参加本次选调,原则上,A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5%-25%间,B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0%-20%间。
 
  四、选调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20个岗位160人,其中:高中、职校选调9个岗位32人,小学选调9个岗位75人(含县直小学直调教师,乡镇小学25人),幼儿园选调2个岗位53人(含乡镇幼儿园7人)。选调岗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五、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不含基层认定)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截至2024年8月31日,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报考高中、职校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要具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城区小学职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附件4)。
 
  (七)直接选调条件: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在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同类校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含轮岗交流到县直小学的教师)直接选岗调入县直小学,职称不受影响,按原岗位等级给予续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未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最近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
 
  7.经“县选调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选岗、考察、公示、试岗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选调办”在“松桃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3.每位参加选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资料:
 
  (1)《附件2: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或《附件3: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龄超40岁的高级教师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符合第1条的,需提供教学成绩证明原件(所在教育管理中心出具)、或年度考核复印件、或奖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2条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所需复印件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名单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松桃网公示。
 
  6.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选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5:00-18:00到县第三幼儿园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1.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
 
  2.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70分,课标、教育理论30分。
 
  3.考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成功报名教师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松桃网公示。
 
  5.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选岗。
 
  1.直调选岗
 
  直调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3:00到县教育局13楼选岗,逾期作为自动放弃直调资格。
 
  (1)城区小学岗位数首先满足直调,剩余岗位数用于选调,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2)直调选岗方式
 
  ①第一名优先选岗,其次第二名,最后第三名。
 
  ②同名次六年级优先选岗,其次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二年级、一年级依次选岗。
 
  ③同年级同名次期末平均分高的优先选岗。
 
  2.选调选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高的优先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一轮,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选岗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选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乡镇学校由县教育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松桃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拟选调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试岗。城区小学和幼儿园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按要求到所报考岗位进行为期一个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的跟班试岗。试岗期间,试岗人员在原学校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回原学校工作。选调人员职称在有岗的条件下按政策续聘,无岗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做好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调办”。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856-2832123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2322983
 
  县教育局0856-2836108
 
  附件: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

2024年贵州铜仁市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职位)名称

招聘条件

计划招聘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管人员

高中(中职)及以上

身高男≥165,女≥155。

3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6日至 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设定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要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岗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岗的,安排试岗。
 
  十一、试岗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岗期限,试岗期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试岗手续,若试岗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试岗资格,则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动顺延。
 
  (三)若试岗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试岗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十二、聘用
 
  (一)试岗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试岗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现行标准为1660元/月(含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缴纳个人养老金。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2024年贵州铜仁市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职位)名称

招聘条件

计划招聘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管人员

高中(中职)及以上

身高男≥165,女≥155。

3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6日至 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设定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要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岗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岗的,安排试岗。
 
  十一、试岗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岗期限,试岗期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试岗手续,若试岗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试岗资格,则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动顺延。
 
  (三)若试岗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试岗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十二、聘用
 
  (一)试岗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试岗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现行标准为1660元/月(含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缴纳个人养老金。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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