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166人简章

为加强大方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中共大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大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大方县在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考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招聘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含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

3.报考定向招聘大方县在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是指截至2024年2月在大方县内(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报考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截止2024年2月在大方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三类人员(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6.定向招聘大方县户籍或生源岗位,限2024年2月26日及以前取得大方县户籍或原为大方县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含大方县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的区域)。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4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4年2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截至2024年2月26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十)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十一)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十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十四)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2月6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若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联系电话:0857-8222949。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详见《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3.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大方县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大方县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大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3)定向招聘大方县在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需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职及同意报考证明。

(4)定向招聘大方县户籍(生源)岗位的,需出具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领导下,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在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领导下,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和备案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大方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525293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

0857-5232646大方县纪委(监委)

(二)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最新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上公布。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1.大方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考调简章

  
 
  为了更加优化合理配置我县疾控中心干部队伍,更好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提高公共卫生能力、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编制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详见《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委托七星关区、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区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6.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7.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试用期人员未满试用期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10)新录用公务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服务期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9日)。
 
  (11)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221991010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
 
  (6)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需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7)公务员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考单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2.实行差额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公布。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请考生一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直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须签署意见,由党组、党委(党工委)加盖公章;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属乡镇党委管理的人员须经乡镇教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属县教育局管理的人员须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或不能提供同意报告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面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考生总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八、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考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调资格,同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调结果
 
  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试用人选,并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拟调动试用人员公示。
 
  十、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试用人选。对拟调动试用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考调单位提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方党办通字〔2020〕87号)的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有关要求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受理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中的检举控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参加公开考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考生需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参与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7-5252932。
 
  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组织人事股:0857-5221125。
 
  监督举报电话:0857-5232646。
 
 
 
 
 
 
  大方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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