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为团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8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
 
  本次“政府招聘,企业使用”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引进的对象使用县委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核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单列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服务期五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
 
  在黄冈人事考试网、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团风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9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即可。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均通过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咨询电话0713-6019178(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7日17:3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30。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公告。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3)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后,可以报考。
 
  4.测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另行发布。
 
  (1)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及时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及面谈考核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等相关事项,并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用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
 
  四、有关政策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薪资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6个月。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岗位变动、年度考核情况正常调整。同时,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由企业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技术成果、创新成效等情况,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为其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团风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子女在团风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4.管理培养。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和跟踪培养,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相当层次荣誉,或者入选国家、省重点联系服务专家,或者解决我县行业领域重大技术瓶颈,或者在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期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可优先提拔使用。
 
  5.服务期限。本次招聘引进人才原则上在团风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起计算。引进人员5年内全职在企业工作,在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企业出现破产、转产等原因,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时,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为其调整服务企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工作去向。选择继续留在企业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愿意继续为企业服务且保留事业编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事业单位选派的形式,继续为企业服务;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根据服务期满考核成绩,可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选择离开团风县调动到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的,协助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615057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规定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湖北省202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2日核准备案,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本县2022年招募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浠水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湖北省2022年招募选派的、在浠水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尚未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2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社局303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岗位资格条件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招募选派情况、服务期满考核情况由县人社局统一审查。
 
  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资格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考核
 
  1.考核预告
 
  考核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通知考核对象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
 
  (2)服务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相关材料:银行征信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有银行网点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对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作出书面承诺(要求本人签名),有证明资料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个人档案。
 
  2.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了解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一线作用发挥情况,参与抗击疫情、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考核人数70%的。
 
  4.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考核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科、综合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5.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每个考核对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6.报告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各考核组情况,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明确考核意见(合格或者不合格),报送至浠水县人社局,附每人一份考核材料。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
 
  (七)定岗
 
  考核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单位,原服务单位没有空缺编制的可调剂到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系统内无事业单位或无空缺编制的可调剂到本县其他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容由浠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附件1《岗位表》中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由浠水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713-4253388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767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冈市交通运输局、黄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g.gov.cn/)、黄冈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hg.gov.cn/)、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tj.hg.gov.cn)、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ty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相应岗位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分别通过黄冈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hg.gov.cn/)、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tj.hg.gov.cn)、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tyj.hg.gov.cn/)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黄冈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2024年9月6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3-8118701。
 
  2.资格审查: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7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冈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联系。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3.关于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5.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六、考试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本次招聘考试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ZX01至ZX06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①智能制造产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岗位(ZX01)、光电子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2岗位(ZX02)、综合管理人员3岗位(ZX03)、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政工党建工作人员岗位(ZX04)笔试科目为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
 
  ②黄冈市汽车战备渡口管理中心岗位(ZX05至ZX06)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设备技术人员岗位(ZX05)笔试内容包括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财务人员岗位(ZX06)笔试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计算。
 
  (1)ZX01至ZX04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2)ZX05至ZX06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二)ZX07岗位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黄冈市体育中学足球教练员岗位(ZX07)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20比例,则组织初试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0,则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初试。初试为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文化常识、足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运动队管理能力等,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技能水平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足球教练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用足球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足球技能测试项目为颠球、运球绕杆射门、踢球和接球、指挥比赛,分值70分。现场答辩内容以足球专业知识和学生管理内容为主,分值30分。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进行初试的,加试专业知识。
 
  5.考试安排。初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详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tyj.hg.gov.cn/)。
 
  (三)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1.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黄冈高新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2.考生笔试(含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笔试(含初试)、面试均设置最低成绩合格线。笔试(含初试)成绩按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的40%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对面试入围人选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在黄冈高新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在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按笔试(含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重要提醒:笔试、面试、初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七、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及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
 
  0713-8125631(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0713-8392100(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0713-8823088(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0713-8667196(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工科)
 
  监督电话:
 
  0713-8125639(黄冈高新区岗位)
 
  0713-8819792(湖北省黄梅戏剧院岗位)
 
  0713-8822908(市汽车战备渡口管理中心岗位)
 
  0713-8819792(市体育中学岗位)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黄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4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黄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规定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湖北省202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经市人社局7月31日核准,黄州区人社局组织部分区直事业单位面向本区2022年招募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黄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湖北省2022年招募选派的、在黄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8月2日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www.huang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黄州区人社局412室(西湖三路18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1.考核预告
 
  考核由区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通知考核对象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
 
  (2)服务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相关材料:银行征信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有银行网点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微信小程序打开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微警务”页面选择“无犯罪业务”,进行办理);
 
  (4)个人档案。
 
  2.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了解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一线作用发挥情况,参与抗洪防汛、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考核人数70%的。
 
  4.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考核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科、综合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5.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每个考核对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6.报告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各考核组情况,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明确考核意见(合格或者不合格),报送至黄州区人社局,附每人一份考核材料。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定岗
 
  考核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单位,原服务单位没有空缺编制的调剂到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系统内无事业单位或无空缺编制的调剂到本区其他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黄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13-8111956
 
  监督举报电话:      0713-8111950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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