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物仓仓储管理及安全员1名(实物仓以及电子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仓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初级或以上)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熟悉低压线路的维修与高压设备的操作与管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应用软件操作技能。上述证书若为今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先以合格成绩单报名,在正式录用前须取得并提供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6月5日16:00时。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czjbgs@ss.gov.cn,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资格证明、工作证明(扫描件)。如仓储管理员资格证(或成绩证明)、电工操作证(或成绩证明)、参保证明等;
 
5.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工作成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笔试,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实践操作考核。
 
1.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
 
2.资格复审。实践操作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实践操作考核资格。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实践操作考核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实践操作考核组织。实践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践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实践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实践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谈。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递补人选应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佛山市三水财政局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czj/)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医学中心学科带头人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须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岗位及任职要求》。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 - 2024年8月26日 。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s://hr.fsey.com:8522/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号楼5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8036027、88032188,周老师、黎老师。
 
(三)提交资料:报考者登录网站注册登录后,需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位证书、学位认证原件,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合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认证需为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报告,大学及以上学历均需认证,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六、业务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情况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31日。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请报名人员提前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方式,并将报名资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报送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信息报送区人社局。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或招聘人数不足,相应岗位报名时间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
 
 

2024年广东佛山市第一中学招聘竞赛教练公告

 

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年获得“佛山市高考优胜奖”,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现有75个教学班(含3个西藏班),学生3200多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00多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竞赛教练6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竞赛教练6人:数学竞赛教练2人、信息学竞赛教练2人、生物学竞赛教练1人、化学竞赛教练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本科层次:B02经济学、B07理学、B08工学;研究生层次:A02经济学、A07理学、A08工学。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4.竞赛工作或学习经历:在职教师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①担任相应学科竞赛教练,所带学生曾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②本人曾在高中阶段参加过相应学科的竞赛,并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曾在高中阶段参加过相应学科的竞赛,并获全国联赛(省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注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注2: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时间:2024年9月5日8:30-2024年9月11日 17: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邮件附件以相同标题命名并使用Word文档。
 
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介、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本科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本人所带学生竞赛获奖证书、本人荣誉证书、曾经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参加工作以来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9月5日8:30-2024年9月12日 12:00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手机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1.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东区报告厅。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考察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9:00-11:00;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内东区通用电教室。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以试教或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知识水平(熟悉教学大纲,解题能力强,权重30%),业务能力(熟悉课堂教学流程,准确把握高考、竞赛方向,权重40%),工作实绩(辅导学生竞赛获得奖励、教育教学工作荣誉等,权重3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场室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九、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2.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若本《方案》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757-82838610
 
传真 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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