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30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者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办理聘用时,仍未取得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7.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7日17:00
 
  报考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点击“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随后上传个人照片、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上传个人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或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照片不得修图。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473871532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8日17:00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附件上传不全的,应重新上传附件。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和上传附件,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9:00- 6月8日17:00期间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应于2024年6月5日9:00- 6月9日17:00前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30元,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00-6月29日9:30,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
 
  (2)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9:00-12: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考务费。
 
  (3)对短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同时,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一旦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也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3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 年6月29日(周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
 
  《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4)加分政策。从新乡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4年6月13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考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社保记录或工资银行流水(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以及其他岗位需要的材料(具体内容以面试资格确认公告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6)特殊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聘用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考务咨询电话:0373-7553178
 
  监督电话:0373-7553036
 
  咨询及监督反映时间(报名期间及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印发的《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通过招才引智形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是新乡市政府直属唯一的农业科研类事业单位,与共和国同龄,前身为平原省农业试验站,是全国建立较早的农业科研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新技术研究工作,为农业科研创新及乡村振兴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有力的科技支撑。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优质强筋小麦、宜机收玉米、杂交粳稻、周年化蔬菜、优质食用菌为代表的优势学科群,促进了我院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提升了我院服务“三农”工作的成效。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50人,专业技术人员112人,正、副研究员47人(二级研究员2人、三级研究员2人);博士5人、硕士66人;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省津贴专家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形成了老中青结合、中高级为主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体系。拥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科研平台27个,承担2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4个省产业技术体系任务。
 
  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省科技特派员‘优秀派出单位’”、“新乡市首届市长创新奖”、“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综合先进单位”、“河南省农业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
 
  二、组织实施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科长任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职位计划表》。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农业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需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要求。(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志愿为农业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日期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报名所需《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审核;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要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3)报名材料
 
  ①《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国家承认的、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证明。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按照招才引智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试主要以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方面内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直接考察的办法招聘,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面试,具体实施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双一流”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等额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招聘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新乡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为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正式职工,属于新乡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新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716172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邮箱:xxsnkyrsc@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518号
 
 

2024年河南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延揽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以招才引智形式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www.zghnrc.gov.cn)、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ct.xinxiang.gov.cn)、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后续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发布、通知,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发布的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1.报名。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附件2)后,与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一起,以“本人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为主题,发送至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报名邮箱:xxkgyjs@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9:00—2024年9月8日17:00。
 
  咨询电话:0373-2023530,0373-2700521。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对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体检前提供。
 
  (6)报名材料每人发送一次,发送多次的只审核第一份报名材料,请勿重复发送报名材料。资格审核完成后,只发送审核结果中所要求修改或补充的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体检前提供。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发放准考证。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因损毁、丢失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同一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引进人才名单。
 
  面试相关工作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必要时根据岗位需要还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报到,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做出解聘意见。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3-2023007(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纪检监督)
 
  0373-3669050(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
 
  0373-3030559(新乡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9月1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新人社〔2023〕35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2:《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内科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最低为1: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考核
 
  组织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表现综合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引进人才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绿色通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月,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四、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他方式报名均视为无效。
 
  (一)报名者持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同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交附件1:《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20日工作时间
 
  (五)报名地址: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
 
  (六)联系电话:0373—3838397
 
  (七)通过邮箱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等其他相关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例,张三-内科医生),于9月5日8︰00--9月20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时间无效。
 
  报名邮箱:zfsrsk2021@126.com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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