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下半年江西省科学院招聘硕士毕业研究生公告

  江西人事考试网2022年10月29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科学院是直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综合型自然科学研究开发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院下设6个研究所,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6个新型研发机构,拥有6个国家级平台载体、1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科技智库,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主要在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植物良种繁育等技术领域具备鲜明的技术优势。   为适应江西高质量发展及我院创新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7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院机关      院办公室   行政      管理岗位      1      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新闻传播学(0503)、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微生物   研究所      生物化工      专业技术岗位      1      微生物学(071005)、应用化学(081704)、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能源   研究所      水污染控制   与资源化      专业技术岗位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化学工程(081701)、环境工程(085701)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应用物理研究所      稀土铜基   高端材料      专业技术岗位      2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材料工程(085601)、冶金工程(085603)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生报考。      智能制造      专业技术岗位      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工程(085406)、光电信息工程(085408)、智能制造技术(085509)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省产业技术   研究院      数字经济领域工程化服务      专业技术岗位      1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专业;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此岗位要求获得工学硕士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生报考。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均需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考时提供本科和硕士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否则不予聘用。   6、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通过输入网址(https://www.jxrcfw.com/exam/list),进行网上注册并登录,据实填写报名表格,诚信报考。   (1)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及相关材料。   (2)为确保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考生应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笔试:院机关院办公室行政岗位考试内容为文字写作,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及科技类知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如未达到1:3比例时,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当天入围面试的考生缺席面试的,如还有其他考生则该岗位保留,面试继续进行,已签到的考生继续完成面试。   3、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80分。   5、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和江西省科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五、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入围面试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入围面试的考生缺席面试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已签到的考生继续完成面试。   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2年、2021年毕业生)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提供毕业证书还要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均需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5、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在面试环节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将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7570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2022下半年四川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6〕55号) 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04号)等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3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我市其它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请通过学信网专业目录查询。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24: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路682号1405室)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除外),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审核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岗位面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图书推荐】2022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职测+公基 教材+真题 4本    【图书推荐】2022版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题库:全2册    【好课推荐】202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理论精讲    【好课推荐】2023年四川事业编笔试【综合知识】系统提升班    【网课推荐】2023年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基+职测)悦享班    【网课推荐】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基+职测)30天决胜班    【网课推荐】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公基+职测】抢分突击班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超级刷题班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考前突击班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钻石班    【四川-教育公共基础】23年教师招聘笔试尊享班    3.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除外)。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公布及查询。关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的提示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笔试原始成绩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405室(地址:遂州中路68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考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特殊岗位除外)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参加教师招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特殊岗位除外)。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残疾人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特殊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关系、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考生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通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具体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25—580890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遂宁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四川省岗位发布专区(http://sn.sc91.org.cn/app/article/list/3018.shtml)发布。    附件:2022年下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2022下半年四川遂宁蓬溪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engxi.gov.cn/rszk)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2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3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    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我市其它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24: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人社大楼517室)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除外),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审核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 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图书推荐】2022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职测+公基 教材+真题 4本    【图书推荐】2022版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题库:全2册    【好课推荐】202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理论精讲    【好课推荐】2023年四川事业编笔试【综合知识】系统提升班    【网课推荐】2023年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基+职测)悦享班    【网课推荐】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公基+职测)30天决胜班    【网课推荐】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公基+职测】抢分突击班    3.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除外)。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公布及查询。关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的提示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笔试原始成绩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518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特殊岗位除外)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及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1份(请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特殊岗位除外)。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特殊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关系、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25—542150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    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考生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通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招聘资格审查咨询蓬溪县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25—54215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报名时间截止的最后半天,可能出现网络拥堵情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    附件:2022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2022下半年四川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73人公告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下半年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6〕55号) 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04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2年下半年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3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    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我市其它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24: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明月路151号7020室)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审核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超级刷题班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考前突击班    【四川省】2022年教师招聘笔试《教育公共基础》钻石班    【四川-教育公共基础】23年教师招聘笔试尊享班    3.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公布及查询。关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的提示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笔试原始成绩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明月路151号7020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考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2份(请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参加教师招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残疾人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关系、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825-225513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遂宁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规定,本次新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考生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通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2.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25—225513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snjkq.suining.gov.cn/)发布。    附件:2022年下半年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江西宜春经开区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23人公告

     2022年宜春经开区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治理,充实基层社会工作力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   3.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所在地属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下辖社区或在经开区购房并居住一年(提供户口本或社区居住证明);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加分条件   1.持有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3.上述累计加分项不超过4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4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在公告下方下载《2022年宜春经开区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ycjkqdq801@163.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11月5日上午9:00至11月6日下午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宜春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告厅(春风路1号管委会大楼左侧二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必须由报考本人参加,并将实地测试报考人员电脑和手机智能操作水平,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2022年宜春经开区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④户口本或社区居住证明;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咨询电话:13257051243(芦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5.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11月6日在宜春经开区官网予以公布。   (二)考试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基层社区业务知识等;   ②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③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由招聘专班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宜春经开区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2.试用、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的考核由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合格的与金园街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考场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赣通码,提供72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赣通码扫码为绿码的,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有发热症状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区域。   四、政策待遇   试用期每月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正式聘用后按每年5.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宜春经开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2022年宜春经开区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x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6名公告

     湖口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6名,安排在双钟镇下辖各社区,原则上分配在考生居住地社区网格。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夫妻一方具有湖口籍或在湖口县中心城区有房产,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本公告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10月31日。   5.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养老诈骗受到行政处罚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且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8.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11日17:30期间(工作日)。   2.报名地点:双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一楼103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湖口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或夫妻一方都不具有湖口籍的,提供中心城区房产证明1份。双钟镇负责资格初审,必要时可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组长进行现场初审。   (二)资格联审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将进行资格联审,同步征求政法、公安、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笔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双钟镇电话告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笔试成绩将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湖口组工微讯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如笔试末位入闱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步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   3.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报考,可在笔试和面试上各加1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可在笔试和面试上各加1分。   (3)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可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2分。   加分项可叠加,但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含加分)×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含加分)都相同,则都入闱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湖口组工微讯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联合双钟镇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双钟镇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含加分)都相同,体检和考察都合格,则报考察工作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湖口组工微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由双钟镇1个月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个聘期5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凡是出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赣组字[2022]74号)文件规定的退出机制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参照《湖口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另行规定。试用期发放正常薪酬的80%。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湖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钟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6566236    中共湖口县委组织部    中共湖口县委政法委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民政局    双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      

2023年江西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完善医院学科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拟引进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求贤若渴,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你加入我们团队。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取得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在校期间和在所属医院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引进;   6.年龄计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点击下载)   三、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并按南昌人才10条政策给予博士、硕士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   2.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医院一次性安家费40-70万元,每月2000元/月博士津贴。   3.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将纳入人员重点考核管理及培养,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实行导师制,统一安排我院名医担任导师,进行结对帮带。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应聘人员应填写《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3.报名方式: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协议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打包发至   ncshdzyy_rsk@163.com。(邮件名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4.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电话:0791—83817197   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399号)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   附件2: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022年江西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2022年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服务岗位人员37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年龄要求    备注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数据处理岗    101    1    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    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文秘岗    201    1    中文类、新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需经常加班;2.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中心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财务岗    202    1    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中心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业务岗1    203    1    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中心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业务岗2    204    1    资产评估、物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需经常外出作业;2.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中心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综合业务岗    301    22    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新招录公益服务岗位人员须服从中心统一安排。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中心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地理信息岗    302    4    专科(工程测量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本科(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研究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法制岗    303    2    专科(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本科(法学、法律)、研究生(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信息岗    304    2    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本科(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研究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文秘岗    305    2    专科(汉语、文秘、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注:专业设置分类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好的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工作经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公告发布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在线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即可进入报名系统。   1.报名方式: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2022年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栏目,通过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报名平台,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相关证照。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2022年11月4日16:00(缴费时间截止于报名结束日16:30)。   3.拟招聘计划人数与最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进行笔试环节,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人员为最终报名人员。笔试考试费为50元/人。比例不足时,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如遇岗位取消,已缴费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满足岗位条件的职位或申请退费,具体另行公告。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9日10:00—11月12日9:00,根据疫情防控,如需要更改时间,则另行通知。   5.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考。   6.报名期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者缴纳50元笔试考试费,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主要考核:   (1)公共基础知识1(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数据处理岗,岗位代码:101;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岗,岗位代码:202;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岗1,岗位代码:203;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岗2,岗位代码:204;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岗,岗位代码:301;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理信息岗,岗位代码:302;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治岗,岗位代码:303;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岗,岗位代码:304;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秘岗,岗位代码:305),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具体时限以准考证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考核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常识,以及国情省况、时政热点等。   (2)公共基础知识2(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文秘岗,岗位代码:201),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具体时限以准考证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考核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填空、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常识,以及国情省况、时政热点等。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后续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   3.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需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名称等,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记录须到社保部门打印个人权益单;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6.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共2道题,考试时长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急应变及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面试最终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含)或高于90分(含)】,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5.根据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入围后续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最终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依次优先确定。如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有效竞争时,则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总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予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期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经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综合收入8万左右(含工资福利等、社保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二个月。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参加应聘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详见《附件1疫情防控要求》。   五、联系电话   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0791-86691206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0791-83983826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0791-83987762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91-83863465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91-8398710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疫情防控要求.docx   附件2: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隶属于江西省水利厅,由原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4年)、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合并成立,是集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成果推广为一体的公益性省级科研机构。(详见http://www.jxsks.com)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注:①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全省性水利相关规划、大中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设计经验者(个人排名前2名),或具有水利及相关领域的高级职称或注册资质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②若硕士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大专业名称的,其研究方向可视为招聘专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填写附表《江西省水利科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文后),并附个人相应详细简历及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硕士招聘+应聘岗位名称+学校+姓名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招聘邮箱。   3.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综合办公室(人事)(邮编:330029)   报名电子邮箱:jxssky@163.com   报名电话:0791-87606908,0791-87606713   联系人:王老师贺老师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向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   四、资格审查、考试   1.报名者需提供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个人科研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用。所有岗位从面试成绩80分(含)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否者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2.待遇:①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南昌市支持大学毕业生来昌留昌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落户南昌,并首次在南昌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3万元;②聘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江西省水利科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招聘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非事业编制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文学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不良从业纪录和违规违法纪录。   2.工作主动热情、严谨细致、服从调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身心健康,中文或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   1.能比较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及档案相关专业知识,承担文献加工整理或读者服务,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3.业务技能熟练,工作态度优良。有图书馆、信息咨询机构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能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2年11月10日。   2.有意者请将详细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583221802@qq.com。   四、招聘方式   面试   五、聘用形式   非事业编制,薪酬参照学校非事业编制临时聘用人员待遇。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服务期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名达楼三区文学院3308办公室   2.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91-88120290)   对初审通过人员,由学院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凡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