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天水市武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4〕51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24年,我县将继续在相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特岗计划”。
 
  二、计划和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20名(含2023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4名),聘期为三年。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
 
  4.户籍为武山县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武山县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附件1中)中,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
 
  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订《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考生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①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报名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现场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市(州)教育部门汇总,由市(州)教育部门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区)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地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②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我县按照省、市安排和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具体设置。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设在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我县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最低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县教育、人社部门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区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区)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区)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审核。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由县教育局组织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按省市要求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2万元提高至4.18万元,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补齐。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服务单位、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部门通过直接考察或考核等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进行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学籍档案由武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转至县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4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启动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录取结束后,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八、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县教育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6230、4670278、8948645、4810240
 
  天水市教育局 人? 事? 科??? 0938-8213896
 
  武山县教育局 人? 事? 股??? 0938-3421576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024年甘肃天水市事业单位招聘4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公开招聘42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73名,秦州区74名,麦积区67名,秦安县34名,甘谷县9名,武山县42名,清水县83名,张家川县4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和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4.招聘范围:备注一栏标注“专项招聘”的岗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退役军人报考;除“专项招聘”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7.《岗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之日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专项招聘的项目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与服务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根据省、市委编制部门批准的用编计划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用人需求,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审核,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岗位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提交修改信息申请,报考县区岗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局提交修改信息申请,由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报市人社局汇总数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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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开考比例与分数控制线
 
  (1)管理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同一考区同一类型(一级分类)试卷笔试人员成绩平均分划定最低分数线。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天水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5.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6.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7.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ianshui.gov.cn/rsj/)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1.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项目人员须加注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意见,社区工作者须加注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的意见),并附有关文件;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安置地退役军人部门印章)、毕业证。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成绩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自动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应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和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线下审核后,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和笔试时间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线下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名额不再递补,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13
 
  六、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卫健委人事科:0938—8214970
 
  市体育局人事科:0938—823912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938—8284969
 
  秦州区人社局: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0938—2731035
 
  秦安县人社局: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0938—887931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
 
  附件: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甘肃天水市事业单位招聘4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公开招聘42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73名,秦州区74名,麦积区67名,秦安县34名,甘谷县9名,武山县42名,清水县83名,张家川县4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和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4.招聘范围:备注一栏标注“专项招聘”的岗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退役军人报考;除“专项招聘”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7.《岗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之日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专项招聘的项目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与服务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根据省、市委编制部门批准的用编计划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用人需求,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审核,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岗位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提交修改信息申请,报考县区岗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局提交修改信息申请,由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报市人社局汇总数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开考比例与分数控制线
 
  (1)管理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同一考区同一类型(一级分类)试卷笔试人员成绩平均分划定最低分数线。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天水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5.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6.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7.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ianshui.gov.cn/rsj/)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1.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项目人员须加注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意见,社区工作者须加注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的意见),并附有关文件;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安置地退役军人部门印章)、毕业证。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成绩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自动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应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和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线下审核后,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和笔试时间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线下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名额不再递补,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13
 
  六、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卫健委人事科:0938—8214970
 
  市体育局人事科:0938—823912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938—8284969
 
  秦州区人社局: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0938—2731035
 
  秦安县人社局: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0938—887931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
 
  附件: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甘肃天水市事业单位招聘4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公开招聘42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73名,秦州区74名,麦积区67名,秦安县34名,甘谷县9名,武山县42名,清水县83名,张家川县4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和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4.招聘范围:备注一栏标注“专项招聘”的岗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退役军人报考;除“专项招聘”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7.《岗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之日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专项招聘的项目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与服务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根据省、市委编制部门批准的用编计划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用人需求,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rsj/)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天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审核,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岗位的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提交修改信息申请,报考县区岗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局提交修改信息申请,由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报市人社局汇总数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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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开考比例与分数控制线
 
  (1)管理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同一考区同一类型(一级分类)试卷笔试人员成绩平均分划定最低分数线。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天水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5.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6.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7.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ianshui.gov.cn/rsj/)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1.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项目人员须加注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意见,社区工作者须加注连续在社区工作满5年、近3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且现在岗的意见),并附有关文件;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安置地退役军人部门印章)、毕业证。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成绩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自动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应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和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线下审核后,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和笔试时间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线下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名额不再递补,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13
 
  六、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卫健委人事科:0938—8214970
 
  市体育局人事科:0938—823912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938—8284969
 
  秦州区人社局: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0938—2731035
 
  秦安县人社局: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0938—887931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
 
  附件: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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