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四平市伊通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其中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7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00
 
  2.报名时间及报名注意事项: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3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8:00。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医生、药师、技师岗位科目名称为《卫生综合》,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会计岗位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笔试试卷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五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并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为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仲裁电话: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4-4201203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伊通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37人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7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伊通县内户口(2024年6月30日之前户籍在伊通县内);
 
  (四)年龄要求为: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五)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六)报考留置看护岗位1,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留置看护岗位2,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七)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八)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九)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无烟疤及其他不适应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疾病;
 
  (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十一)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二)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四平地区在职辅警;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2.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机关第二办公区大楼二楼东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
 
  (7)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报名;经工作人员测量身高体重合格者允许报名,并由工作人员按照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2

1000米跑

≤4′25″

≤4′35″

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3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测试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纵跳摸高

≥230厘米

≤3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2

800米跑

≤4′20″

≤4′30″

1

 
 
  考生根据体能测试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测评场地。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能测试3个项目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高于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3个项目中,凡其中任1项不达标或者缺考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领取准考证: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机关第二办公区大楼二楼东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相应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4.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黑色碳素笔及体检费用(现金);
 
  (2)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指定医院体检,自行体检或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入场后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上交到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处保存,违者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补录资格;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补录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6)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补录资格;
 
  (7)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九)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伊通县公安局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8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五)招聘工作由伊通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4-4555050(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事业单位考调1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
 
  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梨树县所属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1988年9月2日);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1983年9月2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纸质版2张;
 
  4.《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竖表。
 
  5.电子版所需材料有:
 
  ①《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竖表和横表;
 
  ②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备注名为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公开考调+报名人员姓名+手机号(例如:公开考调张三13500000000),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j5288077@163.com。如不按公告要求命名电子版材料,将视为未报名处理,不予接收材料。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发放地点: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按评分高低排名进行录取,不及格人员不予录取。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再行录取。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考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道德品质、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政情况、是否构成回避关系以及与考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调资格,不再递补。
 
  (六)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核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通过考察的;
 
  2.查实参加考调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考调结果的;
 
  3.导致考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不包括自愿放弃)。
 
  考调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在其他岗位人员中择优调剂。
 
  (七)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用人单位无异议的考调人员,由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必须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434-5288077
 
 
 
  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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