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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九江市教科所面向市直教育系统选调人员笔试、面试考试延期公告

     原定于11月6日进行的2022年度九江市教科所面向市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因故延期,笔试、面试重启时间和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九江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安排。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5日

2022年江西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15170966357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健康   状况      籍贯      户籍   所在地      是否退伍军人      身份证   号 码      实际居   住地址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何特长      个   人   简   历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惩      考核   情况   (有单位或政府购岗)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知晓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3年的规定,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符合招聘公考的报告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需正反面打印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27人公告

     都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全面提升平安都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27名,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本次招聘设置笔试开考比例1:3,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村(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优先条件: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任一条件的,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入闱。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6.阻碍重大项目建设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7.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8.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网格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9:00至18日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万里大道人民广场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工作时间)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都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是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持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次招聘采用诚信报名方式,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资格审查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由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负责,同步征求政法、纪检、宣传、信访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3.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末尾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进入)。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面试缺额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相应削减招聘招聘计划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依然相同的,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与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由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及平安法治都昌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都昌镇签订,每年一签,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都昌镇每年对专职网格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的,次年再行续签。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薪酬待遇   1.聘用社区专职网格员为合同工,工资3000元/月(含社医保个人部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六、其他事项   1.疫情期间,招聘工作根据都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5221577 15180619825(石)    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8日    附件:都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江西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_共青城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2022年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共青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共青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5名(限男性)。(详见附件:招考职位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参照公安局现有特战队员工资待遇和管理,每月工资43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 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 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12. 2022年通过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考新聘用人员不满半年的;   13. 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 报名所需材料: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共青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1@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2.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9 : 00—11月8日17 : 00,逾期不再受理。   3.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11月9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和综合理论素养(无指定教材)。   (三)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如遇自愿放弃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等情况,依次递补。   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3项,分别为:   1.10米×4往返跑。   2.纵跳摸高。考生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3.1000米跑。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自愿也可提前进行)。   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2.政审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 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共青城市智汇青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2个月鉴定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3. 聘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共青城市公安局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市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共青城市监委和公安局共同管理。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2022年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共青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docx   附件2:2022年共青城市监察委员会、共青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公告

     2022年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学历要求:灭火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驾驶员岗位,学历不限。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灭火战斗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以前出生)到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政治考核、专业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的,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A: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B:政府专职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森林火灾)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   C: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B照以上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2022年11月20日17点截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二楼办公室(联系方式:18720227955 陈先生)。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   3.以3000米跑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所有项目成绩需达到及格分数线,不达及格分数者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招聘微信群及大队公示栏公示。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体检参照《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上有文身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五)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和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uch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的有关要求见(附件3)。   3.经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力量部署分配至大队所属各个基层消防救援站点。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转正(录用)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副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招聘体能项目标准.pdf   附件3:入职转正考核项目及标准 .pdf      

江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关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录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主要岗位为灭火战斗员、通信员(灭火战斗员和通信员共6人,通信员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优先招录具有以下条件的报名人员:全国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受过部队处分或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学历为本科以上的报名人员。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0日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京九路10号)。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填写附件1,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   (2)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报告);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核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时。   2. 测试地点: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暂定)。   3. 测试项目:   (1)必考项目:3000米跑   (2)选考项目: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4. 评分标准:必考项目(3000米跑)、选考项目3项、成绩评审标准见附件2。   5.成绩评定:3000米跑及选考项目2项以上必须达标,3000米跑及2项选考科目不达标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排名为准。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面试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时。   2.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3.面试内容、标准:面试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入围人员由大队工作人员当日内电话通知。   (五)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时间: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待定。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体能测试及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六)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测试及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培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考核的有关要求见附件3。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执勤备战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培训期间,视为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合格后,为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确定为3800元/月。   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基本工资标人均每年不低于12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13694815696   联系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余剑鲍   联系电话:15949556159   附件1: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体能测试达标标准.docx   附件3:录用考核科目及评判标准.docx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中医医院招聘45人公告

     九江市中医医院2022年度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及程序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基本条件    1    临床医生1    5    中医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个人综合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有原单位的且有服务期限要求的,需服务期满。    2    临床医生2    2    西医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3    医技岗医生    2    中医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4    急诊科医生    1    中医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5    影像医生    3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诊断学    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6    麻醉科医生    2    临床医学、麻醉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7    推拿医生    3    针灸推拿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8    推拿技师    1    针灸推拿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9    检验技师    3    医学检验(技术)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10    影像技师    2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在医院有本专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者可放宽至35周岁    11    中药制药师    1    中药制药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12    护 士    18    护理(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13    信息工程师    1    软件技术(工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4    信息工程师    1    软件技术(工程)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备注:计划表中年龄规定为28周岁是指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医院官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中医医院官网下载《九江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进行填写;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彩照)及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5日,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7:00)。   (4)报名地点:九江市中医医院南院七楼人事科(九江市德化路555号)。   3、资格审查:人事科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筛选,确定应聘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4、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护理专业加试理论考试),考核组由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等7名人员组成。考生在10分钟内回答考官3个问题,各考官按照面试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每个考生面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面试评分表打分,所有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本次面试结果实行百分制,最后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汇总计算面试成绩。考题由纪检监察室临时在题库中随机抽取。   (2)考试内容   具体内容为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交流、灵活应变等各方面的能力,不指定用书。   (3)拟入围人选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护理按理论加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实际面试人数仅为一人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录用。   5、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6、体检   拟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我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   7、聘用   经考试入围、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政审合格办理入职手续,非九江市区户籍者,试用期内户口必须迁入九江市区,否则不予聘用。   8、待遇   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社保五险一金。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   2、应聘人员在考试中缺考,视为自动放弃。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及一年内辞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招聘全过程在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5、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时间及地点等详见医院官网通知,将不再另行通知。   6、疫情期间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提供七天集中隔离三天居家隔离证明。   联系地址: 九江市中医医院南院七楼人事科(九江市濂溪区德化路555号)   咨询电话: 0792-8188810(人事科)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九江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疫情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