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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三)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八)有汽车驾驶经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仍在处理期限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餐补440元/月。   (二)薪酬: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600元/月,餐补440元/月。   (三)保险及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等待遇及相关工会福利待遇。   三、用工方式   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的权利、义务,工作范围、职责、内容等以合同内容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只限本人亲自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休息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递交报名表、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46办公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7952511736、19195076897。   五、面试事项   (一)面试时间:2023年3月15 日上午9:30   (二)面试地址:上高县人民政府行政综合大楼545办公室   附件: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    2023年3月1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8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3 日— 3月10 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电话:0795-3280062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及养老保险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纪委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享受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岗位待遇。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实施,纪委办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795-3280062      附件1: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x      

江西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4名;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50-12: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六周日安排轮班进行调休);   3.工作地点: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大厅)。   二、岗位职责   1.代表相关审批部门履行咨询、接件、转办、告知、出件等职责;   2.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身份核验、事项受理并分发有关部门办理服务,提供接件服务;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资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   3.办理跨省通办事项异地代收代办,提供审批结果咨询和统一出件等服务;   4.为企业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主动询问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情况,为群众或特殊群体提供指引及帮办;   5.负责综合窗口的材料流转、送达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3.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工作时间全员在岗;   4.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能够提供热情服务、微笑服务;   6.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7.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政务服务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复转军人,有计算机、外语、手语特长、接待讲解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9.有建设工程类、交通农林水利类、社会事务类(医疗、卫生、食品)等与审批服务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50-12:00,下午13:30-17:1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111办公室)。   联系人:袁老师 13529005261 0795-3216705。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4)个人简历;   (5)应聘人员登记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   2.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3600元左右/每月,另每月发放600元餐补至用餐卡中。   七、劳动关系   获聘人员将与北京新广视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驻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江西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从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相关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17770581155    0795-3222976   4.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上附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政审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四)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单位组织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个月内)未说明理由不来报到的,按其自行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试用期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左右/月(包含五险一金),另每月发放600元餐补至用餐卡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江西宜春市铜鼓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铜鼓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岗位:铜鼓县公安局员额制辅警,此次招聘岗位为应急处突执勤岗,负责辖区日常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及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需进行夜间巡逻执勤,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净身高168cm及以上;   6.双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8.限铜鼓户籍或铜鼓生源(铜鼓户籍指2022年12月31日前为铜鼓户籍,铜鼓生源指在铜鼓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11.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最高在总成绩中加1分)   1.在省部级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2.退伍军人在军级大比武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3.在公安机关有1年及以上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铜鼓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09室,联系人:吴恒,联系电话:0795-8710515。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和视力),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   3.笔试范围主要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法律常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总分为100分,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四项。   3.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5.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入闱人员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一并入闱。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铜鼓县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缺额可以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遵守最新防疫规定。辅警招聘全流程严格遵守国家、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视情况根据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铜鼓县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      

江西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营管理经理,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营管理经理1名;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50-12:00,下午13:30-18:00 ;   3.工作地点: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大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政务中心综窗团队业务建设、综窗团队服务建设的总体协调和运营管理;   2.负责综合窗口队伍管理,组织专项业务和服务的常规或专项培训,负责周、月、季度以及年度团队整体工作的汇总、数据分析等工作报告;   3.持续深入推进政策落实,负责执行落地和完善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4.为监督指导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与业务流程操作,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与效能;   5.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和业务学习培训;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和晨会以及设备和现场受理的整体运营,并做好每日工作日志;   7.听取收集窗口服务人员以及现场办事群众反馈的工作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分析做出完善方案落实到团队并反馈给领导;   8.每日且定期向直属领导及政务中心领导汇报窗口工作和业务办理情况,做出简要书面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原则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0人以上管理团队经验的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3.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   4.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5.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可发挥团队力量提升综窗团队人员热情积极且高效提供受理服务,保障办事大厅的有序运营;   6.具有撰写文案能力以及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7.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政务服务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复转军人,有计算机、外语、手语特长、接待讲解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9.有建设工程类、交通农林水利类、社会事务类(医疗、卫生、食品)等与审批服务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50-12:00,下午13:30-18:0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111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杜经理 15701626719 16687196719。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4)个人简历;   (5)应聘人员登记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面试、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1. 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管理经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试岗:按照面试结果,以择优和备岗形式进行通知试岗,试岗时间3天考察。   4.聘用:拟录用人员将与行政审批局委派运营管理公司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走企业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   5.聘用人员试用期3月,试用满后可承担工作任务者予以转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资待遇   薪资:税前5000元/每月。   七、劳动关系   获聘人员将与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工作。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江西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1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   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临床中医师1名,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护士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195号(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70509056、1870795987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三院分管同志、纪委负责同志、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党办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相应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   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   2.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   4.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3日   市三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简   历      (从高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内容均为真实信息,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江西宜春市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丰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干部(含教师),共5人。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年限需满招录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含试用期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需满2年(含试用期1年),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承担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    7.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鄢 松,咨询电话:0795-6608019、15879557959。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市行政中心八楼808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闱依据。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报市委人才办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全程参与。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形,以及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    2.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3.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附件: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片    (1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 间    健康    状况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婚姻    状况    身份证    号 码    报考职位    人员    身份    公务员    (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 )    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    ( )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专业技术    职称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    学习    简历(从    高中起)    奖惩    情况    近两年度    考核    结果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审查    人员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确认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相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①填写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须具体填写到X 县X镇X村(社区);②此表请双面打印。         

江西樟树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公告

     樟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樟树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名(限男性)。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3.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熟悉安全保卫知识,能够吃苦耐劳,会处理应急突发情况;   5.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访问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17b7f15111b8a76fa&class=enclosure)填写后,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樟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2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杜霞,电话0795-7353195。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将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总分100分):   1.对应聘辅警岗位的人选,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长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2.面试: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五)体检:   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当人员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及政审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樟树市人民法院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另有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加班补贴200元。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二)聘用人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四、其它事项   1.为充分体现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拟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派员指导监督。   2.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zssfy.chinacourt.gov.cn)和樟树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录官方发布媒体。本次招录程序中所有公告事项和另行通知事宜均将在上述媒体通知和发布。   3.本次招聘活动所有成绩折算均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分。   4.本公告由樟树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056人公告

  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056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资料推荐:1、事业单位系统班:职测+综合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    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10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8日、29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属卫生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宜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宜春市采茶剧团(岗位代码:220121000030)、奉新县文化馆(岗位代码:220121004026、220121004027)、万载县文化馆(岗位代码:220121009005)为专业面试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笔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前。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根据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宜春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宜春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面试后,因考生任何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都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岗位由其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咨询电话   1.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2.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0795-8691021;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3.报名技术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   宜春市培训考试中心:0795-3289660。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