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774人公告

  报名入口(2020年7月6日至7月12

  


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661个岗位,招聘人员774名。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2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含)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含)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1日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0年7月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0年7月20日-7月24日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吉安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一般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播音、主持、讲解员和实操老师等特殊岗位,按照计划招聘数1:7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8月5日左右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7月)。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特殊岗位面试。特殊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派人监督,其面试工作应在一般岗位统一面试之前完成。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50%+面试成绩X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30%+面试成绩X7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1:吉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pdf

  
附件3: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说明.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2020年江西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20年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疾控或检验岗

  
岗位条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105300)、医学检验技术(101082)、临床医学(100200)、中医学(100500)、中西医结合(100600)、口腔医学(100300)、基础医学(10010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微生物学(071005)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硕士学位),30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吉安市疾控中心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邮箱(jacdc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咨询电话:0796-822601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以疾控实务为内容的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水平、分析能力和实践技能等。

  
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当场加试一次。招聘计划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出现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聘用: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6-8222666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0796-8225216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江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40-46周岁女性,学历中专以上。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有从事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已办理或符合失业登记人员。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17室)。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郭先生

  
咨询电话: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20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0年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聘编制外的辅助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技能。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吉州、青原区,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优先,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到我院政治部报名时提交《个人履历(简历)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各1份。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技能测试:一是上机参加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不限);二是基本写作能力的测试。(测试时间由本院另行通知)

  

  3、录用:经资格审查、测试、考察合格后上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有聘用人员执行。

  

  报名地点: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吉州区吉福路50号)。

  

  联系人:谢晓娟(0796-8330849,0796-8328919,15626168652)

  

  本次辅助书记员招聘招满即止,所交资料概不退还。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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