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政治(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50名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执法辅助队男队员:40名。

  2.执法辅助队女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含);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1987年6月之后,2004年6月前出生);

  (二)加分

  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大厦2010室)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公众号)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转正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35000元/年+10000元/年(绩效奖),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切待遇。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3207771

  

2022年6月27日

  附件: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8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两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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