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1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 灭火救援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2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青原区退伍军人、青原区乡镇兼职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文艺、体育特长、媒体宣传、文字视频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4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和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岗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1月26日上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3000米跑成绩×4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 +双杠臂屈伸×2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相同者,以3000米跑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考核组说明。)(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

  

2、面试

  

(1)时间:1月26日下午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青原区人民医院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青原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并递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政府专职队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吉安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吉安市2021年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吉州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90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一直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有一定保教和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吉州区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⑥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如因延迟发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18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18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农村幼儿园90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1-2(提取码:0je0)

  

1.《2021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

  

2.防疫有关要求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2021年江西吉安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

  

  2021年11月吉安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计划于2021年11月下旬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人,共计15名,其中对符合吉安市直高中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条件的特定工作岗位教师,按《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1)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根据赣府厅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2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

  ①本科及硕士均就读国内985或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

  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赛区一等奖以上荣誉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届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优秀专业成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年龄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五门学科)要求能胜任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3、招聘对象2022年8月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jxjayz.com)下载《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或《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与学历证书、成绩表、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616323312@qq.com。

  (2)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初定于11月下旬在江西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方可开考。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和面试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和学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并面试,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进入试教环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以上的,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3、招聘方式:采取试教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

  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者才具有入闱资格。

  4、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专家委员会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初步确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引进聘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岗位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1年)。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者,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

  学校支持引进的优秀教育教学人才设立工作室并发放专项科研津贴。在引进的前6年工作期内,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5~15万元的专项科研津贴。

  六、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体局人事科:0796-8224865

  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6-8286112

  吉安一中办公室:0796-8263254

  刘老师:13879607659

  胡老师:15279608832

  监督电话:吉安市教体局纪检组0796-8218388

  

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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