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1、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2、当企业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可以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实际加工时:借: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等。完工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贷:生产成本。

3、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只做备查账簿进行记录。

4、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在制造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库存商品”科目中核算。

5、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确认销售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6、涉及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1、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就是委托代销。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为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与委托方无关时、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委托方时两种情况记录。

3、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处理:(1)发出商品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价),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4、此种情况应视同受托方买断,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5、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对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分录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应按含税价格入账。

6、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账,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怎么做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1、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处理:(1)发出商品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价),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受托代销商品可以理解为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商品,其不属于企业的资产。

3、贷:委托代销商品。借:销售费用,贷:应收账款。收到支付的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4、⒉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已将商品售出,并向委托方开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5、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对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分录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应按含税价格入账。

6、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收回加工入库: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当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商品进行加工时,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包括发出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收回加工商品进行入库三个方面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可能会委托外单位加工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业务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核算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委托代销手续费应该计入销售费用。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做的账务处理是确认收入,将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会计分录: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收账款。最后是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⒉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已将商品售出,并向委托方开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初级委托加工物资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分录怎么做?

1、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收回之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收回之后直接对外销售的,账务处理是,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消费税的会计分录(1)委托方加工的物资被回收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3、这种方式一般是指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很难控管的领域,如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收加工产品的税款。但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个体经营者不承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4、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5、法律主观:委托加工物资交消费税的原因是: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方可不计入成本。委托他人加工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代收代缴。

6、借: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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