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其它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公告
资溪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8〕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为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同时逐步提高普惠制幼儿园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三、岗位及人数
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1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4名,乡镇公办幼儿园17名。
四、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儿。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5.已取得幼儿(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6.我县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不得报考。但我县乡镇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报考城区幼儿园。
7.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择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8时至2021年8月18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科体局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资溪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未达到开考人数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招聘名额。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
2.面试地点:资溪县一中。
3.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讲故事:随机抽取一个故事主题,在5分钟内完成讲述;
②绘画:现场给出主题30分钟内完成一幅儿童绘画作品,(自备绘画工具,画纸(8开)考场提供);
③才艺展示:形式由考生自定,可为唱歌、舞蹈、乐器弹奏、自弹自唱等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乐器、服装、道具、舞蹈音乐等,播放器由考场准备,但音乐U盘为mp3格式,只保留一首曲目)。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绘画35分、讲故事35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比例时设立“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者优先;所学专业相同时面试讲故事得分高者优先;面试讲故事得分相同时,绘画得分高者优先(下同)。
1.当参加面试人员达到1:2的比例时,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当参加面试人员大于招聘计划数、但又未达到1:2的比例时,所有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3.当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入闱体检人数不超过达“面试合格线”人数的90%(逢小数点进一)。
(五)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以虚假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教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于2021年9月1日前分别安排到相应幼儿园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依据有关法律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的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县教科体局统一管理。
4.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工资由财政统发,并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主要包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10%提高部分、绩效工资)、 “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职业年金)和工会有关待遇,相关标准参照同层次同类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享受政府奖励工资、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后,所在幼儿园根据编外合同制教师德能勤绩等综合情况,负责对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县教科体局,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七、本实施方案由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附件:《资溪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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