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公证处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金溪县公证处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放宽;
5.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
6.较为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现场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网上报名投递邮箱:jxsjxxgzc@163.com。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金溪县司法局(金溪县白马大道人防大楼1203室)。
(四)报名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1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照1张。
(五)面试:统一面试时间定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30,由金溪县公证处进行面试。
(六)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到金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6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实行朝九晚五上班制。
五、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按金溪县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报名及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溪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4-5397203 电子邮箱:jxsjxxgzc@163.com
金溪县公证处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人民医院_中医院招聘42人公告
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因工作需要,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按毕业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资格证书:参加了2022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http://www.jxnc.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四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均需插入电子照片(附件三)。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综合成一套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此次笔试共分二套试卷,分别对应不同岗位进行测试。 第一类,临床医学卷:临床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二,护理卷:护理、助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护理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分册第五版。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城县政府官网。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主观题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笔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环节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各自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性质为备案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南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0794-7212730 南城县中医院人事科:0794-725411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0794-7253724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_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招聘107人公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此次所招聘岗位以医、护、技人员为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相符;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考虑到部分学校学科设置情况,招聘本科学历药学岗位除药学专业外,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也可报考。招聘本科学历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岗位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儿科医学专业也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对于紧缺专业(急诊科、科、新生儿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关于资格证书要求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底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6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月9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测评方式及流程
1.直接面试方式
(1)招聘对象: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岗位(6个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招聘对象:除直接面试外的其他招聘对象(详见附件),采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①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2022年12月10日,如有调整另行公告;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试卷分4个类别:西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医技分册第五版。
③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网上调剂
根据入闱人员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4)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测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方式的,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生正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分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福利待遇
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94-8217816,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0794-8223275,抚州市立医院党委0794-820886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