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抚办字〔2020〕112号等有关规定,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主要职责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 专栏记者岗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专业;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需扛摄像机,负责专栏的拍摄、剪辑工作。
|
(二)任职要求
专栏记者,负责中心专栏以及相关视频内容的拍摄和剪辑工作。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镜头语言,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素养,能够熟练使用松下、索尼、佳能等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了解新媒体技术,拥有视频剪辑能力;
(3)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临川区文化中心西侧)
联系人:范主任 13979402223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1二维码(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具体细则如下:
专栏记者岗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现场实操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专栏记者岗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需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5000元(4500元基本工资+500元任务考核)。
2.以上岗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免试用期,需开具工作证明。
五、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须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健康码及疫苗接种金边码,并科学佩戴口罩(考生自备)。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报名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报名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2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第二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64个岗位,均为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且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满3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取得了继续教育学分。
(二)详细条件
详见附件 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
1.在编教师指在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并在编制部门实名登记的教师,不包括职工。
2.年龄计算截至时间2021年7月1日,40周岁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服务期时间计算为工作经历,但不计算为在编时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
(2)服务期未满五年的农村定向生;
(3)服务期未满六年的公费师范生;
(4)近五学年(2016-2021)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5)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已参加2021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或选调并入围体检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栋一楼(进学校北门右侧)。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4.近3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即可,无需盖章)。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报名费每人共计100元。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入闱名单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五、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28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流程
按照抽签、候测、备课、说课、评分、候分等流程进行
(四)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
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上编、聘用等手续。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做好疫防控措施。
九、咨询电话0794-8263417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x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7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站: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考试管理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手机号(务必准确畅通)等重要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将在发布公告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考生应于测试准考证开放打印之日前一天登录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未进行健康申报及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6.网上打印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汇奇才招聘服务网(http://www.huiqicai.com)打印测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测试
测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分批组织,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每个岗位的测评方式见《岗位表》,说课题目在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7)中由评委当天临时出题抽取,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测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委托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实施。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算),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实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要在同一批次且测试方式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调剂一次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94-8222370;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13707046336;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综合办公室
0794-86200101360104797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725006995(刘工程师)
3、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