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石城县选调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部分专职教研员公告
关于印发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调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部分专职教研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中共石城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现将《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调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部分专职教研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石城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0日
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调教育体育
事业发展中心部分专职教研员工作方案
教研员队伍是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科技力量,因部分学科教研员陆续退休,教研员队伍出现严重的学科空缺,极不利于教育科研工作开展,为完善我县教研员队伍,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拟在本县公办教师中公开选调专职教研员3人,分别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中学语文教研员1人、中学生物教研员1人。现将公开选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2.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能胜任教研工作岗位。
3.男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分科条件
1.小学数学教研员:
(1)具有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或者2017年9月以来一直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
(2)获得过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者在教学竞赛中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奖项。
2.中学语文教研员:
(1)具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或者2017年9月以来一直从事初中、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2)获得过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者在教学竞赛中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奖项。
3.中学生物教研员:
(1)具有初中及以上生物教师资格证,或者2017年9月以来一直从事初、高中生物教学工作。
(2)获得过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者在教学竞赛中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奖项。
(三)报名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选拔办法
选拔由资历业绩打分和面试考核两大块组成。总分为100分(有附加分的可另计),其中资历及业绩占50分(相关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1),面试占50分。
三、选拔安排
(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15日,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原预报名提交资料者不需重复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各项荣誉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并填写《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资历及业绩打分表》。
3.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历及业绩打分,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少于2人,否则取消该岗位的选拔。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0日,县教科体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流程
第一阶段:竞聘演讲(25分)
(1)个人根据竞聘岗位职责进行演讲。
(2)演讲时间:6分钟。
第二阶段:结构化面试(25分)
(1)内容:岗位学科相关知识三个题目(评委命题)。
(2)每个题目作答3分钟,总时间控制在9分钟。
(3)评委根据作答情况给出三个题目的总分。
(三)确定拟录用人选
1.总成绩=资历及业绩分+面试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人选,同等分数下,兼职教研员和局跟班人员优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如教体事业中心无编制,录用人员编制留在原单位,工资职称在原单位晋级,其他福利待遇享受教体事业中心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教体事业中心有编制时,则按录用时总得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入编。
(四)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县智慧教育云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工作安排及福利待遇
公开选拔的教研员从2022年8月起安排在局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研股上班。未正式调入前其人事关系和工资留原所在学校,享受县教科体局借调人员待遇。编制问题由县教科体局按相关规定统筹解决。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县纪委监委指派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及县教科体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县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公开选拔工作,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