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10人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和赣州市司法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市司办字〔2022〕24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招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其学历、专业条件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服务期3年。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以及工作能力;

  3.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和运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 月16 日—7 月29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县区司法局人秘股(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区政中心主楼三楼0333办公室),联系方式:0797-4440148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3张,背面附姓名。

  4.资格审查。8月1 日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期间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5.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6.因疫情防控要求,不便到现场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区司法局邮箱:gxsfj_2005@163.com。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8月5 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内容:《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与岗位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司法行政工作常识,公文、宣传材料写作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进入考点。

  (2)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与考试。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书籍、电子产品等物品。考生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人数小于招录计划数,则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入闱面试。入闱面试名单及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于8月10 日前在赣县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

  4.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选择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都是政法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则取笔试分数高者。如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录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8月23 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县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

  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选择具体的乡镇基层岗位,由其本人与指定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统一派遣至区司法局,并安排到乡镇司法所工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保障

  工资按3000元/月(含社保等)执行,由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区司法局为录用人员服务基层、回报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服务范畴,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区教科体局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或其它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招聘后续事宜请持续关注赣县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797-4440148

  附件1:2022年赣县区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表
附件2:赣县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赣州市赣县区司法局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赣县区教科体局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8人公告

  

  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6个、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4个,具体详见《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2)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化学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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