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人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7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和员各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岗位1名、员岗位1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行政岗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公文写作特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用稿且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专业不限。
2.员岗位要求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4.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1.行政岗位笔试内容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员岗位笔试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案例分析(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18079759513,0797-8681680。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处非岗1名。
(二)学历、年龄及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具有一定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5.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中文类专业,有一年(含一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验的不限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qjrjzhk@163.com,备注:XX报名特岗材料,咨询电话:0797-868263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⑥个人征信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面试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单位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附件: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特岗招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招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3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案例分析(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18079759513,0797-868168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公告
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11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105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咨询电话:0797-8373087。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④《报名表》(下载附件)。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其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计发。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报名、面试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