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寻乌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寻乌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做优社区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男性、女性各2名。即社区干部,属非占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加4分;具有城市社区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城市社区工作的人员笔试加3分。不累计加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今年7月通过公开招聘且已聘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须凭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的辞聘证明方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因在各类考试中违纪而被取消资格的;

  5.其它不符合社区两委联审要求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二)现场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报名地点为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具有城市社区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今年7月通过公开招聘且已聘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须提供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的辞聘证明。

  4.联系人:赵奇勇13707079996 凌华昌1997081998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和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四)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2年月日上午,报名处领取。(鉴于疫情原因,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月日下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党建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寻乌县情、公文写作等(自行到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NNLtabiy9KcFjahvyNLhg提取码: f21w)。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2年月日上午,报名处领取。

  2.面试时间:月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共同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六)体检、政审

  1.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政审。由县人社局会同社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德能法等现实表现。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筹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工资待遇参照现行社区干部标准执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将按照寻乌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寻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 县 民 政 局 中共寻乌县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022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2个、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9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内容。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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