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开始

  2.考场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3.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入场参加四个考试项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生入场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7:0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交健康申明卡,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前候考。

  5.考生参加考试的场次安排时间将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00后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查询系统中提供网络查询服务。

  6.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公布的考试场次安排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抽取临时顺序号参加考试,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入考场。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8.已缴费考生可自行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在入场考试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签到手续。

  2.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报告。

  3.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时应主动出示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4.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用品等。

  5.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6.考生在考场(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交换试题,不准将试题等材料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并根据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8.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友情提醒

  ①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②请切记带好“二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考生食宿自理,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④考试期间道路比较拥挤,请预先安排好交通工具并考虑提前量。

  考生场次查询系统二维码

  (预计2020年12月28日14:00后开放查询):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生防疫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生防疫须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分别于2020年12月29-31日和2021年1月5-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根据我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前14天内,考生原则上不离开本省,不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2.考生考前14天开始做好自我健康情况检测,考试前自行下载打印《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考前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赴考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及防护。

  3.对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无法申领到“八闽健康码”的考生,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原件。

  4.考生请于考前熟悉前往考点路线,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请务必做好规划,提前到达考点;非当日考试场次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按考试的场次时间安排于考试当天上午7:00、下午12:30或晚上17:20开始进入考点候考区(音乐学院楼前广场)。

  5.考点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考生须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属于第3点须提供的人员)、《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不高于37.3℃)由专用通道步行进入考点,其他校门均不对考生开放。考生个人物品和考试器材等请自行在进考点前做好清洁和消毒。

  6.考生在考点内应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和考试过程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时,考生之间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场外使用的口罩由考生自备;安检前需摘除自备口罩,投入废弃口罩回收桶,不得自带口罩进入考场;备考期间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如需佩戴,应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进入考场前需摘除口罩(隔离场次除外);考试结束考生应迅速有序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7.不符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及相关人员进入考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如国家和省、市对疫情防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考点将会即时对考生入点要求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务必在考前关注考点所发布的有关信息。

  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考试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

  3.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上午7:00(下午12: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教学楼前候考。

  5.请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水笔按笔试考试时间上午提前50分钟(下午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已缴费考生可自主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后把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2.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监考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4.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方可交卷。

  5.考生须携带黑色水笔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作答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坐在位置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0.本考场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图已公布,为方便同学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1)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

  临摹科目

  9:00—10:30正书临摹

  10:30—11:30行书临摹

  (2)2020年12月13日下午14:30—16:30

  创作科目

  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临摹科目

  在提供的范本中任选一种正书范本、一种行书范本临摹。

  (二)创作科目

  根据提供的一首七言或五言的古诗作为创作内容。

  评分

  正书临摹分值100分,行书临摹分值50分,创作科目分值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须知

  一、专业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见上述。

  二、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三、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考试地点,7: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进入考点须知,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考试证,经测温合格后进入旗山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四、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注意保管不要遗失。

  五、考生考试时只能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考试用具上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图像,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如手表、手机、相机、随身听等)、图片、画册等用品。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在考场警戒线内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进行处理。

  六、开考及考试结束的信号以考点的哨声(铃声)为准,考试结束的信号响起后考生应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八、考生食宿自理,应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考生守则

  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实应考。

  二、必须在考试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须知等注意事项。

  三、考生凭本人《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四、只许携带考试必须的笔墨用具,通讯工具、手表、相机、随身听、图片、画册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五、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对号入座。将《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六、考生在答卷规定的地方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考试号,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考生在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时,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不得提早交卷。

  八、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走动;不得有冒名顶替、不准有交换试卷等行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等待,等候监考人员将答卷收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交卷时必须请监考人员在考试证上的相应位置签字。

  十一、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述。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美术学院教学楼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