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图已公布,为方便同学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1)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

  临摹科目

  9:00—10:30正书临摹

  10:30—11:30行书临摹

  (2)2020年12月13日下午14:30—16:30

  创作科目

  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临摹科目

  在提供的范本中任选一种正书范本、一种行书范本临摹。

  (二)创作科目

  根据提供的一首七言或五言的古诗作为创作内容。

  评分

  正书临摹分值100分,行书临摹分值50分,创作科目分值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须知

  一、专业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见上述。

  二、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三、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考试地点,7: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进入考点须知,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考试证,经测温合格后进入旗山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四、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注意保管不要遗失。

  五、考生考试时只能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考试用具上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图像,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如手表、手机、相机、随身听等)、图片、画册等用品。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在考场警戒线内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进行处理。

  六、开考及考试结束的信号以考点的哨声(铃声)为准,考试结束的信号响起后考生应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八、考生食宿自理,应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考生守则

  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实应考。

  二、必须在考试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须知等注意事项。

  三、考生凭本人《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四、只许携带考试必须的笔墨用具,通讯工具、手表、相机、随身听、图片、画册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五、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对号入座。将《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六、考生在答卷规定的地方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考试号,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考生在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时,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不得提早交卷。

  八、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走动;不得有冒名顶替、不准有交换试卷等行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等待,等候监考人员将答卷收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交卷时必须请监考人员在考试证上的相应位置签字。

  十一、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述。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美术学院教学楼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点考场分布图已经公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下午13:30—16:30(色彩)

  2020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素描)

  2020年12月13日上午11:45—12:30(速写)

  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色彩(静物组合)

  根据命题提供的图片,用色彩写生的方法表现规定内容;绘画颜料限用水粉或水彩。

  (二)素描(人物头像或胸像)

  根据命题提供的图片,用素描的方法表现规定内容;限用铅笔或炭笔。

  (三)速写(动态或静态人物)

  根据命题提供的图片,用速写的方法表现规定内容;限用铅笔或炭笔。

  评分

  色彩、素描、速写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图片

  考生须知

  一、专业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见上述。

  (色彩规定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作画,素描、速写规定使用铅笔或炭笔作画,以上三门考试均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或文字。)

  二、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三、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考试地点,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进入考点须知,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测温合格后进入考点候考区。色彩考试前50分钟、素描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四、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注意保管不要遗失。

  五、考生考试时只能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考试用具上(特别是画板画夹橡皮擦)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图像,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如手表、手机、相机、随身听等)、图片、画册等用品。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在考场警戒线内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进行处理。

  六、开考及考试结束的信号以考点的哨声(铃声)为准,考试结束的信号响起后考生应停止作答(尤其是色彩考试时只能吹干画),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八、考生食宿自理,应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考生守则

  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实应考。

  二、必须在考试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须知等注意事项。

  三、考生凭本人《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四、只许携带考试必须的绘画用具,通讯工具、手表、相机、随身听、图片、画册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五、考生在色彩考试前50分钟、素描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对号入座。将《艺术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身份证夹于画板左上角上以便监考员核查。

  六、考生在答卷规定的地方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考试号,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考生在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时,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考生在素描、速写科目考试时,只能用黑色铅笔或炭笔等试题规定的工具作画;在色彩科目考试时,必须事先准备好用水,进入考场后不得随意外出。洗笔后用自备毛巾或海绵吸干,不能甩动,以免影响他人。

  八、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

  九、色彩考试时因需要吹干,考生可提早吹干后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得离开考区(需等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统一离开)。素描和速写考试不得提早交卷。

  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走动;不得有冒名顶替、不准有交换试卷等行为。

  十一、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尤其是色彩考试时只能吹干画),坐在座位上等待,等候监考人员将答卷收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考生交卷时必须请监考人员在考试证上的相应位置签字。

  十三、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述。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点考场分布(点击查看)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开始

  2.考场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3.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入场参加四个考试项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生入场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7:0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交健康申明卡,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前候考。

  5.考生参加考试的场次安排时间将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00后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查询系统中提供网络查询服务。

  6.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公布的考试场次安排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抽取临时顺序号参加考试,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入考场。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8.已缴费考生可自行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在入场考试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签到手续。

  2.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报告。

  3.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时应主动出示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4.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用品等。

  5.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6.考生在考场(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交换试题,不准将试题等材料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并根据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8.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友情提醒

  ①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②请切记带好“二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考生食宿自理,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④考试期间道路比较拥挤,请预先安排好交通工具并考虑提前量。

  考生场次查询系统二维码

  (预计2020年12月28日14:00后开放查询):

  

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导读】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考试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

  3.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上午7:00(下午12: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教学楼前候考。

  5.请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水笔按笔试考试时间上午提前50分钟(下午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已缴费考生可自主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后把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2.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监考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4.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方可交卷。

  5.考生须携带黑色水笔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作答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坐在位置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0.本考场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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