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导读】从咸宁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咸宁市教育局发布了《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考总分800分。

  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制度和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1、多科目列入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为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范围,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全科开考”。但并非所有学科的考试成绩都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记分。

  到202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在现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的基础上,新增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列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科目中,采取纸笔考试的有: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满分120分)物理(70分)和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和历史(60分)、生物(50分)和地理(50分)。英语考试包括听力测试、口语等方式。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纸笔测试50分,技能测试35分,平时成绩15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合卷统一纸笔测试,各50分,共100分。

  此外,两科考试总分有调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的方式进行,每科10分,共30分;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平时成绩15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现场技能测试计35分,共50分。

  2、多形式呈现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秉承当前的模式,采取分数和等级形式呈现,部分科目涉及平时表现计入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照成绩折算等级,或者再按照一定的分值折算。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以等级方式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报考普通高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满分20分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

  3、多方面推进改革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旨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导向作用。中考的考试时间也遵循为学生减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分时间段开展各类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20—22日上午,生物和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的6月22日下午;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也是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的考查,本次改革,将更加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考试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试内容中融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美育等内容的考查。突出咸宁特色,贴近生活,注重实践。

  此外,将进一步创新考试形式,适时推进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强项目的选择性,加强仪器设备在量评项目测试中的应用;适时推进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机考方式替代纸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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