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21年江西抚州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南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南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南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4)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但南城县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00至9月10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南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c.gov.cn/)。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然后点击2021年南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1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1057061918@qq.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1年9月1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1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722222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 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与抚州市本级同日)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南城县。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为一套试卷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入围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具体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行业(岗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面试后,如因面试时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南城县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监督电话: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组0794-7254548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nc.gov.cn/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南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江西抚州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15人公告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河流域生态管护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字[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南城县行政辖区内公开招聘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15名(船舶驾驶员5名,渔政巡护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南城县行政辖区内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支持部、省、市、县禁捕退捕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担当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南城户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渔政巡护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4)在乡村担任实职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岗位分类:(1)船舶驾驶员5名;(2)渔政巡护员10名。

  
2、年龄条件:所有渔政巡护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和50周岁以下方能报名即指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船舶驾驶员等技术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3、具有退伍军人、学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身份人员优先。

  
4、船舶驾驶员应具有有效驾驶机动船舶证件。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南城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禁捕退捕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学历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学校毕业生和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渔政巡护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船舶驾驶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船舶驾驶证书、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打印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一)。

  
5、对逾期和未提供有效资料及证件的报名人员不纳入资格审核。

  
(三)技能条件

  
1、本次技能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第一类:船舶驾驶员

  
1、游泳能力;

  
2、驾驶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能力;

  
第二类:渔政巡护员

  
1、游泳能力;

  
2、现场驾驶机动船和非机动船的能力。

  
(四)体检和审核

  
1、报考人员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所在乡镇共同负责资格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党员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后公示分数,7日无异议后,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及所地乡镇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拟聘人员收取。

  
4、如因报名人员中途放弃考核、考试、审批、聘用、体检中任一环节而出现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工作设置与工资待遇

  
1、岗位工作设置及聘用年限:

  
除已招聘退捕渔民渔政巡护员5名外,本次招聘渔政巡护员10名,船舶驾驶员5名,其中徐家镇贺家村邹家巡护点渔政巡护员5名、船舶驾驶员3名负责驾驶机动船,株良镇路东村巡护点渔政巡护员5名、船舶驾驶员2名负责驾驶机动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三班倒24小时轮岗,无节假日,吃住在巡护点上,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制,以正式上岗时间开始计算,所有聘用人员应该服从岗位调剂。

  
2、工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实际考勤处罚后据实发放,船舶驾驶员技术岗位补贴1000元/月)、夜班补助600元每/月、养老保险金3628.8元/年(先缴后补)、基本医疗:212.21元、工伤保险14.21元/月、失业保险8.74元每月、统一用餐伙食补助200元/月/人(交巡护点用餐)、统一着装个人承担30%。

  
(七)请假、病假和辞退制度

  
(1)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巡护员1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班时,超过规定时间辞退;

  
(2)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个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辞退;

  
(3)巡护员严格按照按时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若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旷工一天扣款150元,当月旷工或累计超5个班次即可辞退;

  
(4)巡护员参与非法捕捞一律辞退;

  
(5)年龄满60周岁自动解聘。

  
(八)补聘办法。

  
通过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渔民中没有招满船舶驾驶员、巡护员岗位,立即启动向非退捕渔民身份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程序。

  
(九)入职手续办理。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岗位渔政巡护员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弃权,将另行向社会补招。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1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点击下载>>>

  
南城县公开招聘渔政巡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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