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招聘公告
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2021年招聘合同制医学检验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单位发展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和县卫健委批复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医学检验人员。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2021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结防所行政办,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面试后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2021年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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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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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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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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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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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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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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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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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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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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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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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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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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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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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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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为1986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上犹县结防所行政办公室(犹江大道6号);网上报名邮箱:syxjfs@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刘乐华8540413、18172771878。
4、现场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填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应。
网上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扫描件,以及填写好的《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发到指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5、报名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
六、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人员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弄虚作假责,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1、面试: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经初步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3:00时开始
地点: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二楼会议室
内容: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利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面试。
2、体检: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3、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犹县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结防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合同期限定为3年,专业技术岗位具备有主管部门承认的上岗执业资格和相关证书的试用期为3个月,未取得相关上岗证的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再次确定考察人选和进行体检。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工资报酬按照结防所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结防所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委监察室、人秘股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结防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十一、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结防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540413
监督电话:0797-8542284
2021年江西赣州市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见《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于都县在编教师;
8.近五年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专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7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注:7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1)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持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技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或持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高级()等级证书;或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录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anzhou.gov.cn/)、于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du.gov.cn)、于都教育科技体育局官网(http://www.ydjkt.net)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 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于都职业中专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于都县贡江镇大昌路与新323国道交汇处)。
4.报名须持资料:
(1)《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 6月30日以后),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高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5)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名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实操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经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但会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实操结束后,根据所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最低入闱分数划定成绩合格线。凡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事项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实操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实操及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抽取异地考官进行。
1.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实操准考证》
(2)实操内容:实操主要考查应试者所报考专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操时间视专业而定,最长不超过4小时,满分为100分。
(3)实操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实操成绩分学科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入闱比例或不设入闱比例,不设入闱比例的岗位,考生实操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入闱面试。
(4)实操成绩、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学等能力,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招聘人数),则按实操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尾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体检结束后,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 询 电 话:0797—6335459(于都县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97—6335295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
1.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江西赣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岗2人(岗位代码A开头),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4人(岗位代表B开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上、行动上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要求是按规定程序进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职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6 月5日为报名第一天)。考生所学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3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6月5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
(4)能力素质。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但需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为外语专业,英、日、俄语分别达到专八、N1和专八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笔译、口译能力,能够用外语流利地开展对外联络工作,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通过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将填写的《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有关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奖励等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将邮件上传至邮箱:gzswsfwzx@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咨询电话:0797-8991998、8996189。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信息须完整、真实和有效),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含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管理岗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
(6)专业技术岗位须提供外语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管理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含同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③管理岗考试内容为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公文写作等。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考评方式,其中笔译30%+口译60%+结构化面试1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中外文笔译、口语翻译水平以及岗位要求相应素质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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