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
6.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沟通协调能力,书写字迹工整。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报名地点:兴国县人民法院部。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并现场填写《兴国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三、测试
测试分为电脑操作和面试。电脑操作为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和听打)、Word及 Excel基本操作,看打文字录入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听打文字录入准确率不低于8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应聘者报名后,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测试,三天内通知测试结果,确定是否进入试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进行体检,正式聘用后享受与本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97-5310501(部)
联系人:李斌
兴国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