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哪些课程

1、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只有一科:《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级会计实务》一科,该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高级会计师只考一门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4、高级会计师考试有《高级会计实务》一门科目。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高级会计师考试设《高级会计实务》一个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是开卷考试。

管理会计师考试地点

1、中国管理会计师考点覆盖全国主要省会城市,考点包括了59个城市,有包头、北京、亳州、成都、大连、福州、阜阳、广州、贵阳、桂林、哈尔滨、海口、邯郸、杭州、合肥、呼和浩特等城市,考生可按实际情况选择。

2、辽宁中级管理会计师考试地点在沈阳市、大连市。按照项目授权区域管理原则,应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中总协指定的项目授权机构参加培训并进行考试预报名。

3、管理会计师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考试,考试由中总协出题,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4、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孝感、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一个考区。

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点

在会计学领域,成本分为财务会计中的成本概念和管理会计中的成本概念。财务会计中的成本是指遵循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要求确认和计量的成本。管理会计中的成本是指可以用货币单位来衡量,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发生的各种经济资源的价值牺牲。

(八)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从形成上看,企业预算的编制方式何分为权威式预算(自上而下)和参与式预算(自下而上),实务中的预算编制方式一般都介于完全权威式预算和完全参与式预算这两个极端之间,即混合式(上下结合)的预算编制方式。

(3)会计收益与现金流量 对于大型的、较为复杂的投资项目,实务中对现金流量的估计,一般根据损益表中的各项目来进行综合的考虑,直接估计出项目的现金流量,或者通过预测的损益表加以调整。

(一)预算目标的确定原则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编制全面预算,而编制全面预算的重要前置工作是确定预算目标。集团层面确定预算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先进性原则、可行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系统性原则。

(一)市场调查 在目标成本确定中,市场调査的核心是真实了解顾客对产品特性、功能、质量、销售价格等各方面的需求。(二)竞争性价格的确定 竞争性价格是指在买方市场结构下由顾客、竞争对手等决定产品的价格定价。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有什么

高级会计师考试有《高级会计实务》一门科目。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高级会计师考试设《高级会计实务》一个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是开卷考试。

高级会计师只考一门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只有一科:《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

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假如是以固定资产,库存商品为对价取得对方控制权。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差额),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点精讲: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购买法核算。 其中,取得对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或多方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购买方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为购买日。

高级会计实务考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

1、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

2、首先,两者的责任主体不同。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其次,两者的评价目标不同。

3、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要求企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其他专门机构作为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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