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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明朝 清朝 四川官员

年羹尧仙桃籍现在职高官员名单,字亮工仙桃籍现在职高官员名单,号双峰,原籍安徽怀远,后改隶汉军镶黄旗(据安徽怀远县年氏宗谱记载,其祖籍安徽怀远火庙北年家庄牛王殿。明末迁安徽怀远西南胡疃寺(今胡疃寺)。清顺治年间又移安徽凤阳年家岗。后又迁居盛京(今沈阳)广宁县,入汉军镶黄旗)。生年不详(一说生于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其父年遐龄官至工部侍郎、湖北巡抚,其兄年希尧亦曾任工部侍郎。他仙桃籍现在职高官员名单的妹妹是胤禛的侧福晋,雍正即位后封为贵妃。年羹尧的妻子是宗室辅国公苏燕之女。

虽然年羹尧后来建功沙场,以武功著称,但他却是自幼读书,颇有才识。他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不久授职翰林院检讨。翰林院号称“玉堂清望之地”,庶吉士和院中各官一向由汉族士子中的佼佼者充任,年羹尧能够跻身其中,也算是非同凡响了。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年羹尧迁内阁学士,不久升任四川巡抚,成为封疆大吏。据清人萧奭所著的《永宪录》记载,这时的年羹尧还不到30岁。对于康熙的格外赏识和破格提拔,年羹尧感激涕零,在奏折中表示自己“以一介庸愚,三世受恩”,一定要“竭力图报”。到任之后,年羹尧很快就熟悉了四川通省的大概情形,提出了很多兴利除弊的措施。而他自己也带头做出表率,拒收节礼,“甘心淡泊,以绝徇庇”。康熙对他寄于厚望,希望他“始终固守,做一好官”。

后来,年羹尧在击败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入侵西藏的战争中,为保障清军的后勤供给,再次显示出卓越才干。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授年羹尧为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统领军政和民事。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羹尧进京入觐,康熙御赐弓矢,并升为川陕总督,成为西陲的重臣要员。这年九月,青海郭罗克地方叛乱,在正面进攻的同时,年羹尧又利用当地部落土司之间的矛盾,辅之以“以番攻番”之策,迅速平定了这场叛乱。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抚远大将军、贝子胤禵被召回京,年羹尧受命与管理抚远大将军印务的延信共同执掌军务。

到了雍正即位之后,年羹尧更是备受倚重,和隆科多并称雍正的左膀右臂。年羹尧是胤禛的亲娘舅,在胤禛继位前已为他效力多年,二人的亲密程度自不必多言。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雍正发出上谕:“若有调遣军兵、动用粮饷之处,著边防办饷大臣及川陕、云南督抚提镇等,俱照年羹尧办理。”这样,年羹尧遂总揽西部一切事务,实际上成为雍正在西陲前线的亲信代理人,权势地位实际上在抚远大将军延信和其他总督之上。雍正还告诫云、贵、川的地方官员要秉命于年羹尧。同年十月,青海发生罗卜藏丹津叛乱。青海局势顿时大乱,西陲再起战火。雍正命年羹尧接任抚远大将军,驻西宁坐镇指挥平叛。

到了雍正二年(1724年)初,战争的最后阶段到来,年羹尧下令诸将“分道深入,捣其巢穴”。各路兵马遂顶风冒雪、昼夜兼进,迅猛地横扫敌军残部。在这突如其来的猛攻面前,叛军土崩瓦解。罗卜藏丹津仅率200余人仓惶出逃,清军追击至乌兰伯克地方,擒获罗卜藏丹津之母和另一叛军头目吹拉克诺木齐,尽获其人畜部众。罗卜藏丹津本人因为化装成妇人而得逃脱,投奔策妄阿拉布坦。这次战役历时短短15天(从二月八日至二十二日),大军纵横千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敌营,犁庭扫穴,大获全胜。年羹尧“年大将军”的威名也从此震慑西陲,享誉朝野。

平定青海战事的成功,实在令雍正喜出望外,遂予以年羹尧破格恩赏:在此之前,年羹尧因为平定西藏和平定郭罗克之乱的军功,已经先后受封三等公和二等公。此次又以筹划周详、出奇制胜,晋升为一等公。此外,再赏给一子爵,由其子年斌承袭;其父年遐龄则被封为一等公,外加太傅衔。此时的年羹尧威镇西北,又可参与云南政务,成为雍正在外省的主要心腹大臣。

君臣知遇 千载一时

年羹尧不仅在涉及西部的一切问题上大权独揽,而且还一直奉命直接参与朝政。他有权向雍正打小报告,把诸如内外官员的优劣、有关国家吏治民生的利弊兴革等事,随时上奏。他还经常参与朝中大事的磋商定夺。比如耗羡归公政策的推行,最早在康熙末年就有官员上疏建议,年羹尧也曾提出,但为康熙所斥责而未果。到了雍正上台后,山西巡抚诺岷等人又奏请实行,朝野上下一时议论纷纭。在此情况下,雍正特地征询年羹尧的意见:“此事朕不洞彻,难定是非,和你商量。你意如何?”律例馆修订律例,雍正阅后发给年羹尧看,要他提出修改意见。

雍正二年(1724年)冬,年羹尧入京觐见之前,雍正因其要来,就命各省地方大员赴京集会,四川巡抚蔡珽以没有可以会商的事务提出不同看法,雍正又就此向年征询意见。以年的行止来定其他地方督抚的行动,可见雍正把年羹尧的地位置于其他督抚之上,以使其政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有关重要官员的任免和人事安排上,雍正更是频频与询问年羹尧的意见,并给予他很大的权力。在年羹尧管辖的区域内,大小文武官员一律听从年的意见来任用。元年四月,雍正命范时捷署理陕西巡抚,不久想要改为实授,把原任巡抚调为兵部侍郎,雍正特和年商讨这项任命。另一次雍正在安排武职官员时“二意不决”,就征询年羹尧的意见,问他如果将陕西官员调往他省升用“你舍得舍不得”,要他“据实情奏来,朕依尔所请敕行”。四川陕西以外官员的使用,雍正也经常征求年的意见。一次河南开归道一职缺出,雍正一时“再想不起个人来”可以任用,就与年羹尧商量其人选。还有一次,雍正听到对京口将军何天培的为人有不同意见,就问年羹尧是否也有所耳闻,并希望他据实上奏,以决定其去留。年羹尧密参署直隶巡抚赵之垣庸劣纨绔,不能担当巡抚重任,雍正遂将赵革职。江西南赣总兵缺出,朝廷拟用宋可进,年羹尧奏称他不能胜任,请以黄起宪补授,雍正便依从了年羹尧的意见。

青海平定之后,雍正在给年羹尧奏折的朱批中写道:“尔之真情朕实鉴之,朕亦甚想你,亦有些朝事和你商量。”年羹尧进京期间,即与总理事务大臣马齐、隆科多一同处理军国大政。雍正还因为他“能宣朕言”,令其“传达旨意,书写上谕”。年羹尧俨然成了总理事务大臣。

雍正跟年羹尧的私交也非常好,并且给予特殊的荣宠。雍正认为有年羹尧这样的封疆大吏是自己的幸运,如果有十来个像他这样的人的话,国家就不愁治理不好了。平定青海的叛乱后,雍正极为兴奋,把年视为自己的“恩人”,他也知道这样说有失至尊的体统,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说了。

为了把年羹尧的评价传之久远,雍正还要求世世代代都要牢记年羹尧的丰功伟绩,否则便不是他的子孙臣民了:

不但朕心倚眷嘉奖,朕世世子孙及天下臣民当共倾心感悦。若稍有负心,便非朕之子孙也;稍有异心,便非我朝臣民也。

这简直就是以对年羹尧的态度来判断人们的正确与否。

至此,雍正对年羹尧的宠信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年羹尧所受的恩遇之隆,也是古来人臣罕能相匹的。雍正二年(1724年)十月,年羹尧入京觐见,获赐双眼孔雀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及金币等非常之物。年羹尧本人及其父年遐龄和一子年斌均已封爵,十一月,又以平定卓子山叛乱之功,赏加一等男世职,由年羹尧次子年富承袭。

在生活上,雍正对年羹尧及其家人也是关怀备至。年羹尧的手腕、臂膀有疾及妻子得病,雍正都再三垂询,赐送药品。对年父亲遐龄在京情况,年羹尧之妹年贵妃以及她所生的皇子福惠的身体状况,雍正也时常以手谕告知。至于奇宝珍玩、珍馐美味的赏赐更是时时而至。一次赐给年羹尧荔枝,为保证鲜美,雍正令驿站6天内从京师送到西安,这种赏赐可与唐明皇向杨贵妃送荔枝相比了。

雍正对年羹尧宠信优渥,并希望他们彼此做个千古君臣知遇榜样。他对年说:

朕不为出色的皇帝,不能酬赏尔之待朕;尔不为超群之大臣,不能答应朕之知遇。……在念做千古榜样人物也。

此时的年羹尧,志得意满,完全处于一种被奉承被恩宠的自我陶醉中,进而做出了许多超越本分的事情,最终招致雍正的警觉和忌恨,以致家破人亡。

年羹尧的失宠和继而被整是以雍正二年(1724年)十月第二次进京陛见为导火线的。在赴京途中,他令都统范时捷、直隶总督李维钧等跪道迎送。到京时,黄缰紫骝,郊迎的王公以下官员跪接,年羹尧安然坐在马上行过,看都不看一眼。王公大臣下马向他问候,他也只是点点头而已。更有甚者,他在雍正面前,态度竟也十分骄横,“无人臣礼”。年进京不久,雍正奖赏军功,京中传言这是接受了年羹尧的请求。又说整治阿灵阿(皇八子胤禩集团的成员)等人,也是听了年的话。这些话大大刺伤了雍正的自尊心。

年羹尧结束陛见回任后,接到了雍正的谕旨,上面有一段论述功臣保全名节的话:“凡人臣图功易,成功难;成功易,守功难;守功易,终功难。……若倚功造过,必致反恩为仇,此从来人情常有者。”在这个朱谕中,雍正改变了过去嘉奖称赞的语调,警告年要慎重自持,此后年羹尧的处境便急转直下。

分析年羹尧失宠获罪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擅作威福。年羹尧自恃功高,骄横跋扈之风日甚一日。他在官场往来中趾高气扬、气势凌人:赠送给属下官员物件,“令北向叩头谢恩”;发给总督、将军的文书,本属平行公文,却擅称“令谕”,把同官视为下属;甚至蒙古扎萨克郡王额附阿宝见他,也要行跪拜礼。

对于朝廷派来的御前侍卫,理应优待,但年把他们留在身边当作“前后导引,执鞭坠镫”的奴仆使用。按照清代的制度,凡上谕到达地方,地方大员必须迎诏,行三跪九叩大礼,跪请圣安,但雍正的恩诏两次到西宁,年羹尧竟“不行宣读晓谕”。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进呈其出资刻印的《陆宣公奏议》,雍正打算亲自撰写序言,尚未写出,年羹尧自己竟拟出一篇,并要雍正帝认可。年羹尧在雍正面前也行止失仪,“御前箕坐,无人臣礼”,雍正心中颇为不快。

第二,结党营私。当时在文武官员的选任上,凡是年羹尧所保举之人,吏、兵二部一律优先录用,号称“年选”。他还排斥异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以陕甘四川官员为骨干,包括其他地区官员在内的小集团。小说《儿女英雄传》所写纪县唐实指年羹尧,说他是经略七省的大将军,“他那里雄兵十万,甲士千员,猛将如云,谋臣似雨”。这些都是艺术上的夸张,与实际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但也说明年羹尧的势力之大。

许多混迹官场的拍马钻营之辈眼见年羹尧势头正劲、权力日益膨胀,遂竞相奔走其门。而年羹尧也是个注重培植私人势力的人,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亲信,“异己者屏斥,趋赴者荐拔”。比如他弹劾直隶巡抚赵之垣“庸劣纨绔”、“断不可令为巡抚”,而举荐其私人李维钧。赵之垣因此而丢官,于是转而投靠年羹尧门下,先后送给他价值达20万两之巨的珠宝。年羹尧就借雍正二年进京之机,特地将赵带到北京,“再四恳求引见”,力保其人可用。遭年参劾降职的江苏按察使葛继孔也两次送上各种珍贵古玩,年羹尧于是答应日后对他“留心照看”。此外,年羹尧还借用兵之机,虚冒军功,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分别当上了直隶道员和署理副将的官职。

第三,贪敛财富。年羹尧贪赃受贿、侵蚀钱粮,累计达数百万两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顿吏治、惩治贪赃枉法是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在这种节骨眼上,雍正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雍正对年羹尧的惩处是分步逐渐进行的。第一步是在雍正二年十一月年羹尧陛见离京前后,此时雍正已作出决定,要打击年羹尧。年羹尧离京后接到的那份朱谕就是对他的暗示。

第二步是给有关官员打招呼。一是雍正的亲信,要求他们要与年羹尧划清界限,揭发年的劣迹,以争取保全自身;一是年羹尧不喜欢的人,使他们知道皇帝要整治年了,让他们站稳立场;一是与年关系一般的人,让他们提高警惕,疏远和摆脱年羹尧,不要站错了队。这就为公开处治年羹尧做好了准备。

第三步把矛头直接指向年羹尧,将其调离西安老巢。

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雍正对年羹尧的不满开始公开化。年指使陕西巡抚胡期恒参奏陕西驿道金南瑛一事,雍正说这是年任用私人、乱结朋党的做法,不予准奏。

年羹尧曾经参劾四川巡抚蔡珽威逼所属知府蒋兴仁致死,蔡珽因此被罢官,经审讯后定为斩监候;而年羹尧的私人王景灏得以出任四川巡抚。这时雍正已经暗下决心要打击年羹尧,蔡珽被押到北京后,雍正不同意刑部把他监禁起来,反而特地召见他。蔡珽陈述了自己在任时因对抗年羹尧而遭诬陷的情况,又上奏了年羹尧“贪暴”的种种情形。雍正于是传谕说:“蔡珽是年羹尧参奏的,若把他绳之以法,人们一定会认为是朕听了年羹尧的话才杀他的。这样就让年羹尧把持了朝廷威福之柄。”因此,雍正不仅没有给蔡珽治罪,而且升任他作了左都御史,成为对付年羹尧的得力工具。

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出现了“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所谓“祥瑞”,群臣称贺,年羹尧也上贺表称颂雍正夙兴夜寐,励精图治。但表中字迹潦草,又一时疏忽把“朝乾夕惕”误写为“夕惕朝乾”。雍正抓住这个把柄借题发挥,说年羹尧本来不是一个办事粗心的人,这次是故意不把“朝乾夕惕”四个字“归之于朕耳”。并认为这是他“自恃己功,显露不敬之意”,所以对他在青海立的战功,“亦在朕许与不许之间”。接着雍正更换了四川和陕西的官员,先将年羹尧的亲信甘肃巡抚胡期恒革职,署理四川提督纳泰调回京,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乱。四月,解除年羹尧川陕总督职,命他交出抚远大将军印,调任杭州将军。

最后一步是勒令年羹尧自裁。年羹尧调职后,内外官员更加看清形势,纷纷揭发其罪状。雍正以俯从群臣所请为名,尽削年羹尧官职,并于当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尧押送北京会审。十二月,朝廷议政大臣向雍正提交审判结果,给年羹尧开列92款大罪,请求立正典刑。其罪状分别是:大逆罪5条,欺罔罪9条,僭越罪16条,狂悖罪13条,专擅罪6条,忌刻罪6条,残忍罪4条,贪婪罪18条,侵蚀罪15条。

雍正说,这92款中应服极刑及立斩的就有30多条,但念及年羹尧功勋卓著、名噪一时,“年大将军”的威名举国皆知,如果对其加以刑诛,恐怕天下人心不服,自己也难免要背上心狠手辣、杀戮功臣的恶名,于是表示开恩,赐其狱中自裁。年羹尧父兄族中任官者俱革职,嫡亲子孙发遣边地充军,家产抄没入官。叱咤一时的年大将军以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告终。

凡看过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的朋友,都一定会对年羹尧留下深刻印象。这位显赫一时的年大将军曾经屡立战功、威镇西陲,满朝文武无不服其神勇,同时也得到雍正帝的特殊宠遇,可谓春风得意。但是不久,风云骤变,弹劾奏章连篇累牍,各种打击接踵而至,直至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92条,赐自尽。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将军最终落此下场,实在令人扼腕叹息。那么,历史上的年大将军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是什么原因导致雍正要下决心除掉这个自己曾经倚为心腹的宠臣?

关于雍正为何杀年羹尧,史学界向来有争论。有人说是因为年想造反,又有人说年羹尧当年参与了雍正与诸兄弟的皇位之争,雍正这样做是杀人灭口。我们不妨分析一下这些说法:

一种观点认为年羹尧的死是因为他自立为皇帝。乾隆时学者萧奭在《永宪录》中提到:年羹尧与静一道人、占象人邹鲁都曾商谈过图谋不轨的事。有的学者也持此说,认为“羹尧妄想做皇帝,最难令人君忍受,所以难逃一死”。而《清代轶闻》一书则记载了年羹尧失宠被夺兵权后,“当时其幕客有劝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观天象,浩然长叹曰:不谐矣。始改就臣节”。说明年确有称帝之心,只因“事不谐”,方作罢“就臣节”。其实这种说法是没有充分依据的。

在封建时代最注重名分,君臣大义是不可违背的,做臣子的就要恪守为臣之道,不要做超越本分的事情。

年羹尧的所做所为的确引起了雍正的极度不满和某种猜疑。年羹尧本来就职高权重,又妄自尊大、违法乱纪、不守臣道,招来群臣的侧目和皇帝的不满与猜疑也是不可避免的。雍正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又喜欢表现自己,年羹尧的居功擅权将使皇帝落个受人支配的恶名,这是雍正所不能容忍的,也是雍正最痛恨的。雍正并没有惧怕年羹尧之意,他一步一步地整治年羹尧,而年也只能俯首就范,一点也没有反抗甚至防卫的能力,只有幻想雍正能看着旧日的情分而法外施恩。所以,他是反叛不了的。雍正曾说:“朕之不防年羹尧,非不为也,实有所不必也。”至于年羹尧图谋不轨之事,明显是给年罗织的罪名,既不能表示年要造反,也不能说明雍正真相信他要谋反。

从年羹尧来看,他一直也是忠于雍正的,甚至到了最后关头也一直对雍正抱有很大幻想。

在被革川陕总督赴杭州将军任的途中,年羹尧幻想雍正会改变决定,因而逗留在江苏仪征,观望不前。结果这反使雍正非常恼怒,他在年羹尧调任杭州将军所上的谢恩折上这样批道:“看此光景,你并不知感悔。上苍在上,朕若负你,天诛地灭;你若负朕,不知上苍如何发落你也仙桃籍现在职高官员名单!……你这光景,是顾你臣节、不管朕之君道行事,总是讥讽文章、口是心非口气,加朕以听谗言、怪功臣之名。朕亦只得顾朕君道,而管不得你臣节也。只得天下后世,朕先占一个是字了。”雍正的这段朱批实际上已经十分清楚地发出了一个信号:他决心已定,必将最终除掉年羹尧。

直至年羹尧接到自裁的谕令,他也一直迟迟不肯动手,还在幻想雍正会下旨赦免他。但雍正已经下定决心,认为使其免遭凌迟酷刑、自裁以全名节已属格外开恩,所以他应该“虽死亦当感涕”,因此年羹尧生路已绝。一个想要谋反的大臣怎么会对皇帝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呢?雍正在给年羹尧的最后谕令上说:“尔自尽后,稍有含冤之意,则佛书所谓永堕地狱者,虽万劫不能消汝罪孽也。”在永诀之时,雍正还用佛家说教,让年心悦诚服,死而不敢怨皇帝。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年羹尧参与了雍正夺位的活动,雍正帝即位后反遭猜忌以至被杀。不只是稗官野史,一些学者也持这种看法。据说,康熙帝原已指定皇十四子胤继位,雍正帝矫诏夺位,年羹尧也曾参与其中。他受雍正帝指使,拥兵威慑在四川的皇十四子允,使其无法兴兵争位。雍正帝登基之初,对年羹尧大加恩赏,实际上是欲擒故纵,待时机成熟,即罗织罪名,卸磨杀驴,处死年羹尧这个知情之人。有人不同意此说,主要理由是雍正帝继位时,年羹尧远在西北,并未参与矫诏夺位,亦未必知晓其中内情。但客观上讲,当时年羹尧在其任内确有阻断胤禵起兵东进的作用。

关于雍正帝篡改遗诏夺取皇位的情况,许多著述都进行了阐释,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也有系统归纳,此不赘言。各家说法,见仁见智,莫衷一是。雍正即位一事,确实疑点很多。而他即位后,又先后处置了原来最为得力的助手年羹尧和隆科多,让人更不禁要怀疑这是做贼心虚、杀人灭口。当然,这只能算是合理推定,尚无铁的资料作为支撑,所以,这种怀疑套句俗语说就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我们暂且抛开雍正决心除掉年羹尧的真正动因不说,从年羹尧自身而言,他的死确实有点咎由自取。他自恃功高,妄自尊大,擅作威福,丝毫不知谦逊自保,不守为臣之道,做出超越臣子本分的事情,已为舆论所不容;而且他植党营私,贪赃受贿,“公行不法,全无忌惮”,为国法所不容,也为雍正所忌恨。这就犯了功臣之大忌,势必难得善终。所以《清史稿》上说,隆、年二人凭借权势,无复顾忌,罔作威福,即于覆灭,古圣所诫。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羹尧死的时候,雍正还派人给年羹尧留下一句话: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现在组织机构领导与会员情况谁知道?

湖北省美协主席:唐小禾,副 主 席:刘仲杰、孙恩道、冷 军、吴汉东(常务)、李宗海、陈立言丶徐勇民、蒋昌忠、魏 谦,秘 书 长:徐 健,副秘书长:刘春冰。省会员中现有全国美协会员(2019年7月止):莫文明(武汉) 张汉恩(武汉市) 李声高(黄石市)陈世清(武汉市) 郭耀宇(麻城市) 蒋碧昆(武昌) 敬丙离(武昌) 高永健(武汉市) 邹云仙(武汉市) 成 解(武汉市)蓝 蔚(武汉市) 高元平(武昌) 江银梅(武汉市) 王忆贫(黄石市) 王俊国(武汉市) 李耕村(武汉市) 曹明善(武汉市)曹雕(从外省迁至) 曹庭锦(阳新县) 曹树汉(阳新县) 史进修(武汉市) 王树仁(武汉市) 李 超(十堰) 张 志(武汉市) 张志伟(武汉市) 张有生(襄阳市) 李宏安(武汉市) 翁月卿(武汉市) 黄日午(罗田县) 刘忠亮(武汉市) 石少生(孝感市) 孔可立(武汉市) 黄杏初(武汉市) 傅庞如(武汉市) 沈邦武(武汉市) 张玉瑞(武汉市) 聂秀德(广水市) 张耀民(广水市) 孙亚平(武汉市) 胡家恺(鄂州市) 杨文峰(鄂州市) 张 海(浠水县) 朱志经(湖北师院) 朱传林(武汉市) 廖彬(孝感市) 萧忠玉(荆州市) 熊应秋(广水市) 杜明亮(十堰市) 郭守民(黄石市) 宋瑞星(武汉市) 李振玉(武汉市) 赵政斌(武汉市) 刘 钊(武汉市) 刘红权(武汉)卢 建(恩施市) 褚远安(应城市) 李建川(鹤峰县) 李灏(武汉市) 周德聪(宜昌市) 曾游(武汉市) 周绍华(荆门市) 雷传椿(宜昌县) 柯先乐(咸宁) 赵梗(武汉市) 严昌荣(武汉市) 程云鹤(黄冈市) 叶钟华(黄冈市) 肖家麟(宜昌市) 周传忠(武昌) 马在振(沙洋) 刘成周(利川市) 欧阳勋(大门市) 周广军(长沙市) 黄清(武汉市) 张立(鄂州市) 任德昭(武汉市) 卞学科(武汉) 陈少仁(武汉市) 赵犁荒(武汉市) 江先孝(武汉市) 杨炳煌(武汉) 简汉荣(五峰县) 潘炳坤(五峰县) 周永禄(监利县) 李占枝(钟祥市) 谭德国(巴东县) 敖自正(武汉市) 夏奇星(黄石市) 刘积群(黄冈市) 刘卫东(武汉市) 张振东(武汉市) 侯斌(武汉市) 王泰熙(咸宁) 张东成(嘉鱼县) 岳军(蕲春县) 李钟山(武汉市) 舒自能(黄冈市) 熊子华(武汉市) 祝大斌(汉川县) 王尔仁(郧县) 范振华(团凤县) 巩国安(汉市) 郑瑰玺(当阳市) 王明泽(襄樊市) 沈全城(荆州市) 殷晓花(鄂州市) 姜耀南(当阳市) 赵晓安(鄂州) 周德聪(宣昌市) 黄少安(鄂州市) 史进修(武汉市) 何慧敏(仙桃市) 程永勇(鄂州市) 刘 凯(武汉市) 张树棠(监利县) 姚伯齐(监利县) 樊枫(武汉市) 彭太武(武汉市)。

编辑说明:该名单是有湖北省文联提供,该名单中有许多漏掉人员,在此请敬请凉解!

清朝官兵当中都有什么军衔?谁可以系统的说一说

清朝末年新建陆军的军衔制度

新建陆军建立军衔制度开始于1904年12月清政府批准练兵处和兵部的“另定新军官制”方案,到1911年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衔体系。

军衔制度同过去清军的等级制度相比,在等级设置上的变化是,改变了过去武职阶品一列到底的叙位方式,而采取了区等分级的形式,即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军士和兵各分三级,加额外军官,共汁六等十六级。

各级的名称如下;

军官:上等第一级,大将军、将军、正都统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 正兵、—等兵、二等兵

清政府首次采用的军衔称号是沿用了八旗的官名,稍加整理而成的。

都统,是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军事长官,满名为“固山额真”,顺治十七年(1660年),借用古代官称定汉名为都统。 ‘

参领,满名称“甲喇额真”,明万历四十三年(1515年),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时,于固山额真之下设置的—级官职。八旗还有“协领”的官称,为驻防骑兵将领的名称。

军校,八旗步军营有“步军校”,圆明园内三旗有“护军校”,从八品武职中有“副军校”等。

上士、中士、下士衔称,系采用夏商周三代之官号。

清末军衔的再一个特点是,在军官之外另设有军佐官衔。练兵处和兵部在呈报《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的奏折中说:“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官员,是曰军佐;所司事务重要且繁,必各有专门之学,始能胜任;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尔区别。”

清朝规定,军佐按专专业分为十一类;军佐衔最多的设三等八级,最少的仅设一等二级。光绪二十一年首次规定,军佐衔称与同级军官相同,只是在军官衔称前冠一个同字,如“同副都统”、“同正军校”等。宣统元年,因“官名之上冠以同字,亦嫌界限不清”,故改为在衔称前加专业名称,如“军需副都统”、“马医正参领”等。

军佐官衔设置范围及其等级如下:

军需、军医、制械官,设副都统以下三等八级;

马医、测绘、军法官,设正参领以下二等六级;

书记宫,设副参领以下二等五级;

稽查、军乐队官,设正军校以下一等三级;

司书生、司号官,设副军校以下一等二级。

中国古代自出现禄秩阶品以来,什么职配什么衔(阶品),都有一定的规矩。唐宋时期,职务和阶品之间允许有一定的幅度,并规定了反映这种幅度的术语。衔高职低者称“行”某浆职,衔低职高者称“守”某某职。宋代还规定,如果衔低于职务两级以上,则称“试”某某职,职衔相当者则直接称呼职务。

外国军队在职务与军衔的关系亡也有一定规定,欧美国家称职务军衔,前苏联称编制军衔。清末实行军衔制后,沿用和继承了外军与我国古代的传统,对职务和军衔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清史稿•职官志》记载:

正都统,职任总统官(相当后来的军长)

副都统,职任统制官(镇指挥官);

协都统,职仟统领官(协指挥官);

正参领,职任统带官(标指挥官);

副参领,职任一等参谋官;

协参领,职任管带官(营指挥官),

正军校,职任督队官(相当连长)

副军校,职任排长:

协军校,职任司务长。

清政府开始对职与衔的搭配规定,要求十分严格,叫做“以官配职,俾参差”。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难以实现职衔完全一致,遂于宣统二年修改为,一般情况下要“以相当之官,任相当之职”,“但遇军职需材一时无适当人选,克副厥职,则或大于军职一级,或小于军职一级之官佐,亦可酌量派充。惟无论大小,其相差之率,概以一级为限,不得更有逾越。”

大将军和将军衔,与正都统均属上等第一级,是对积有勋劳之正都统的一种赏赐,属于荣誉性质的头衔,在同军职的对应关系上,与正都统没有明显区别。

清军官制改革以前,统治阶级重文轻武。甲午吃了败仗,更激起一些武臣的不满,纷纷指责以往“议定官制,编纂志书,多出于文臣之手,其意在乎重文轻武。殊不知国家设立武职,原欲其折冲捍御,其责不轻于文臣”。故改革官制的宗旨之一,应是“矫人情积轻之习,使文武渐归同科”。宣统元年10月,军咨处向朝廷奏定了《陆军军官军佐官职品目比照文官补官等差表》,实际上是文武官员的等级对照表,规定了武官的品级与文官的对应关系。

下面是这个规定:

大将军、将军,格同大学土,正一品;

正都统,格同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

副都统,格同总督、巡抚兼陆军部恃郎,正二品;

协都统,格同巡抚、布政使,从二品;

正参领,格同按察使,正三品;

副参领,格同盐运使,从三品;

协参领,格同道员,正四品,

正军校,格同直隶知州,正五品;

副军校.格同通判,正六品;

协军校,格同知县,正七品,

额外军官,格同县丞,正八品;

上士,格同训导,从八品;

中士,桔同县主薄,正九名;

下士,格同巡检,从九品。

这个“品目比照表”,如果用现在的职衔衡量,即是准尉与副县长等同,少尉与县长等同,中尉与副州长等同,上尉与州长等同。这样大的悬殊不是哪个部门随意规定的,而是经过朝廷批准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典。不过,它是在纠正重文轻武积习情况下的产物,物极必反,矫枉过正。

清代原来的武职阶品,只有文武之别,尊卑之分;虽然当时已有步马等简单的专业兵种分工,却没有专业勤务之说。实行军衔制后,对各种正参领以下军官和所有的军佐、军士,均在衔称之前冠以专业勤务名称,如“步队正参领”、“军需协都统”、“工程队下士”等,并用肩章、领章、袖章的不同底色加以区分,以明确每个军人的专业职守。

宣统元年规定的军官、军佐和军士的兵种和专业勤务种类如下:

副都统、协都统,包括军需、军医和制械等二种专业勤务;

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副军校,包括警察队、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轴重队、军需、军医、司药、马医、制械、测绘等十二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协军校,除同上述十二种外,另有军乐协军校,共十三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额外军官,包括警、步、马、炮、工、辎、测绘、军乐队司务长、技士长等兵种和专业勤务十种;

军士,包括警、步、马、炮、工、辎等一般军士和蹄铁、鞍技、枪支、木技、锻冶、会计、缝技、靴技、调护、测绘、军乐等兵种和专业勒务,上士、中士有十九种,下士有二十九种。

军兵种和专业勤务名称及标汇的出现,标志着部队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为人才的定向培养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军衔制度除了在纵的方面区分军人的等级以外,在横的方面还要区分军人的专业勤务,这是旧的阶品制度所没有的特点。专业勤务既然列为军衔制度的内容,它理所当然地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如同军衔等级不能随意升降一样,专业勤务之间也不能任意变换,这一点清政府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他们规定,专业之间除下列两种情况可以“酌量转改”以外,一般是不准转改的。一是陆军其他兵种之军校官(尉官),具有警察学识者,二是司药官具有军医学识者,可“对品”转改。这个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连步兵和骑兵之间、骑兵和辎重兵之间都不许互改。

清军官制改革以前,官员升迁无一定规制,一般是靠上司“豫保”,“咨部注册”,然后“凭签掣缺”。结果是有的“豫保之初,年力本强,数年后渐已衰老,骑射生疏,营伍废弛”,到老也得不到升迁。这些人大概是“后台”不硬,而“后台”硬的则提升很快,“以兵丁积功保至提、镇记名者,殆数难计”。实行军衔制后,废除了“豫保”、“保举”等制度,改为按资历劳绩晋升。宣统二年颁布的《陆军补官试行章程》中,“升补”一章专门规定,军官军佐“除特旨录用、钦遵办理外,均须循级而升,不得超越升补”,并规定了晋升年限:

副都统升正都统,不规定年限,“恭候特简”,即由皇帝特旨迭升。协都统以下至协军校各级军官军佐,升补期限一律为二年。

章程还规定,战时升补,年限减半。在国际战争中著有功勋的官员,准许破格升迁,不受年限的限制。还规定,军官军佐休职、停职期间,不计算升补年资。

章程规定,升补办法分“序升”和“拔升”两种。序升系“挨次升补”,就是将衔龄巳满期限的官员名单,按顺序排队,上阶出缺后依次升补。拔升系从衔龄满期的名单中择优升补。正军校以上官佐升补,一律为拔升;由副军校升正军校,序升、拔升各半,即一半论资排辈,一半择优选升;由协军校升副军校,序升三分之二,拔升三分之一。

清朝的军衔称“升补”,而不叫“晋升”,是有其实际含义的。所谓升补者,升官补缺也。就是按编制定额,只有上一级出现缺额,下一级才能晋升,缺几个补几个,而不是凡衔龄满期者都可以晋升。这个规定对控制官员定额,防止机构臃肿,消除冗官之弊端,是一个有效的措施。我国古代对官额的限制是很严格的,“官员”一词就是由“官有员数”而来。《唐律》中把“官有员数”列为“职制”之首,规定“署置过限一人”,打一百大板,过限四人判刑一年,过限七人,判刑一年半,过限十人判刑二年。

中国古代官员“七十致仕”之规,历代相因。直到光绪三十年的《陆军营制饷章》问世,才对沿袭两干多年不问官职高低而一律七十岁退休的成规,提出挑战。《陆军营制饷章》中“退休制略”一节明确提出“军营最贵朝气,最忌暮气”,因此,兵丁要“更番训练”,军官要按时退休。退休年龄要根据职务确定。因为“官秩愈小,则职务愈劳。至于都守千把(即都司、守备、千总、把总),上承命令,下赖指挥,按日督操,更非精力稍衰者所能胜任”。于是,开始对各级军官规定了五个不同等级的退休年龄:提镇不限龄,副将六十五岁,参将、游击六十岁,都司、守备五十五岁,千总、把总五十岁,到龄“皆令退休矣”。宣统二年,对官佐的最高服役限龄作了修订,并写入《陆军任职试行章程》。规定常备军官军佐的服役年龄为:

正都统,六十五岁;

副都统,六十二岁,

协都统,五十八岁;

正参领,五十五岁;

副参领,五十二岁;

办参领,五十岁;

正军校,四十八岁;

副军校、协军校,四十五岁。

章程还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以及奉皇帝特旨留用者,不受上述年龄的限制。其余官佐满规定年龄后,一律退为后备役。服后备役的年限一律为六年。服满后备役后退休。但是凡获得军衔的军官军佐,“终身保有官阶,享受份内之待遇”。这个规定表明官职不是终身制,一旦到了规定年龄,就得交出职位,但官衔却可终身保有。这是实行军衔制度国家的一般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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