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以及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技工学校什么时候去读都可以?
楼主,你好。
首先技工学校里边有短训和学历教育二种形式的
1、短训班它分为一个月或几个月不等,只要有你想学的技术技能,学校有开设的,你在一年中的任何一个时间都可以去报读,前提是按学校的开设科目和时间去报读就可以拉;
2、学历教育班
一般分为二季,即春季和秋季的,春季班一般在2-3月份开学报名,秋季班一般都是在8月底9月初报名。这个每个技工学校不一样的,因学校而定。但目前较少数学校有开设春季班,大部分都是只开秋季招生的,一般春季都以插班生的形式去安排的。
3、你想几时去读就几时去读的话,那么你自己要能跟得上学习,通过向报读学校申请与校领导沟通,你愿意当随时的插班生,晚一年拿毕业证,一般的学校也是会同意的,前提是你自己想要这样的,当然随之带来的一些后果(如学习跟不上,适应难度大等)那你得自己负责。
技校一般什么时候报名,现在去报名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技校招生都是自主招生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每所学校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计划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的不同而不同,有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的技工学校每年有两次招生,春季招生和夏季招生,有的学校只有夏季招生,大部分技校招生截止到九月中旬结束。
技校春季招生红安县技工学校报名:有的技工学校有春季招生计划,一般是二月到四月中旬,春季招生有明显的特点,招生时间段、各专业招生人数少且有限制,春季招收的学生一般是五月低六月初注册学籍,也有的学校要等到秋季才能注册。春季招收的学生只要符合学校的招收条件基本上报名后很快就会入学学习。不同专业不同学校会根据情况统一面试或体检,也有的学校没有这些程序。
技校夏季招生:技校夏季招生主要是6月份到9月份,6月份是两考集中的月份,六月底中考和高考成绩都能够出来,根据中考成绩或高考成绩上什么学校基本上就能够定下来。七月份是学生集中报考的时间,大部分学校招生名额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是集中在七月份招生,无论是技工职业学校还是大学都是这个阶段,技校会根据自己学校情况对报名的学生进行筛选,选择符合自己招生条件的学生,发放通知书,一般是八月底或九月初统一入学报到。
关于技校的报名时间,可以到华美学校了解一下,华美礼仪学校根据市场用人需求,定向招生,协议安排。多年来毕业的人才供不应求。学校严格实行下列四项措施,确保每个学生毕业顺利上岗。一是入学即签订就业安排协议,严格按协议安排工作,进校门就决定了有工作。
江西工业技工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022年南昌工业技工学校春季报名时间是2021年11月15日开始报名。
经查阅技校网,2022年南昌工业技工学校春季报名时间是2021年11月15日开始报名,详情请关注技校网。
江西工业技工学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省级重点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招生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选拔适合技工学校要求的优秀新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 技工学校招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定向培训,做到培训与就业相衔接。第四条 技工学校招生,应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劳动部主管全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技工学校招生政策;
(二)编制全国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和分地区、分部门的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和下达为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三资”企业培训技术工人的指导性计划;
(三)审核、下达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所属技工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
(四)组织全国技工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命题;
(五)指导检查各地招生工作,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负责管理本地区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劳动部有关技工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检查、监督本地区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并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建立的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招生中报名、政审、体检和考试、评卷、录取等项工作。第八条 技工学校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规定录取新生,并进行必要的复查。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应根据生产建设对技术工人的实际需求,在每年第三季度编制出本地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并报劳动部审核平衡,纳入国家劳动工资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第十条 安排技工学校招生指标,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首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主要考虑技术复杂、生产急需的工种(专业)。对生产建设不需要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工种(专业)和未按国家规定批准的技工学校,不得安排招生。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根据生产建设需要可以跨省招生,其招生来源计划须报劳动部审核后下达,具体招生办法依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注意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招生计划的衔接工作,务必于当年四月三十日前将本部门需要招生的学校名称、地址及招生要求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第十二条 技工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第四章 报名第十三条 具有城镇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均可报名: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初中、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身体健康,符合工种(专业)要求;
(四)未婚,初中毕业生不得超过十八周岁、高中毕业生不得超过二十周岁。
报考特殊工种,年龄可适当放宽。第十四条 国营农林科研单位、院校、场圃中,原吃商品粮改吃自产粮的正式职工子女(限户口在上述单位),符合第十三条的四项规定,可以报名。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生;
(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毕业生;
(三)在职职工;
(四)上一年被技工学校录取而不报到者;
(五)触犯刑律者。第十六条 报名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第五章 政审和体检第十七条 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按《技工学校录取新生政治思想考察的意见》执行。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执行。第十九条 体格检查应在各级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第六章 命题和考试第二十条 劳动部根据技工学校培养目标对文化知识的要求,参照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组织全国技工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命题,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