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以及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名称: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科)
三、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法人代表:李菲
五、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六、教育部院校统一代码:12354
七、学校概况: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7人,外籍教师2人,教授50人,副教授237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技能大师1人,享受省、市政府津贴专家15人,兼职教师564人,"楚天技能名师"15人, 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技术研究机构17个,科研团队18个,全日制在校生20000多人。
学校设有教学单位14个,开设专业57个,专本连读试点专业6个,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国家教学资源库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 省级实训基地5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34个、实验实训室324 个,校外一体化实训基地411个,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93亿元,建有一所二级优秀附属医院。
八、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44个,涉及机械、汽车、医学、教育、电子、信息、财经、农学、建筑、旅游等类别(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介绍)。
我校2020年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会计3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面向内蒙古、江苏、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十、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对象为各生源省份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
3、在各生源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志愿生源不足,按照各生源省份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剩余计划调回本省使用。
4、我校认可2020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按照各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5、我校在浙江省招生按照提前公布的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及有关办法执行。
6、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根据江苏省公布的2020年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7、我校在山东省招生按照提前公布的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及有关办法执行。
8、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本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9、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2020年我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1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学制3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一、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助学金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金额8000元/年。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设有校长奖励基金和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爱心互助奖学金等,正大集团、旺前集团等多家企业在我校设立有奖学金。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
十三、联系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邮政编码:441050
学院网址: (学校官网) (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0-3513613
传真电话:0710-3513396
咨询Q Q : 800087881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职业高中农学专业可以考的大学
武昌首义学院、文华学院、山东英才学院、西安欧亚学院、三亚学院、山东协和学院、郑州工商学院、武汉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齐鲁理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上海建桥学院、西安外事学院、沈阳城市学院等。
职高农学专业可以通过对口升学报考有农学类专业的大学,具体有武昌首义学院、文华学院、山东英才学院、西安欧亚学院、三亚学院、山东协和学院、郑州工商学院、武汉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齐鲁理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上海建桥学院、西安外事学院、沈阳城市学院等。
对口高考,是相对于普通高考而言,别名叫做对口升学。单独招生,是相对学校而言,是由学校统一命题考试,对口高考并不等于单独招生考试。对口高考,一般是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考试;相对于普通高考,是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对口高考是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强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职的专业技能考试,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是相对于普通高中生参加的普通高考的另一概念。对口高考是为了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而推出的一种招生形式。
2022年襄阳市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2年中考录取分数线:襄阳四中:枣阳市投档线761分,襄州区投档线753.27分,宜城市投档线748.6分,老河口是投档线745.7分。
襄阳市第四中学,创建于1954年9月,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湖北省示范学校,湖北八校联考成员。 截至2012年9月22日,襄阳四中占地近3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已有教学班95个,7000余名学生,专任教师570余人。截至2012年9月22日,襄阳市第四中学所有教室已装配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设备,高中部全部教室均装有空调,校内有15间设备达教育部一类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藏书达16万余册现代化图书馆,有两个400米标准跑道的全塑胶田径运动场、两个建筑面积达7600平方米的多功能体育馆。学生公寓全部安装有空调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学生食堂是襄阳市教育系统唯一的A级食堂。
襄阳市高一有那些统考
语文、数学、外语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3门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即:八省一张试卷。本次新高考适应性测试只是风向标,试卷与正式考试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的卷无太大关系,新高考的试卷形式、考试内容不会固化。
1、河北
河北省石家庄第二中学、河北衡水中学、河北省石家庄第一中学、河北正定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石家庄精英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河北辛集中学、三河市第一中学、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中学
2、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江苏省天一中学、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海门中学、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中学、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南京金陵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
3、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第二中学、襄阳市第五中学、襄阳市第四中学、武汉外国语学校、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中学、黄冈中学、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三子弟中学、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中学、武昌实验中学
4、湖南
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雅礼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长沙市明德中学、长沙市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株洲市第二中学、湖南省石门县第一中学、岳阳市第一中学
5、辽宁
东北育才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本溪市高级中学、大连育明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鞍山市第一中学、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盘锦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
6、福建
福州第一中学、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泉州市第五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州第三中学、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
7、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中学、中山纪念中学、深圳外国语学校、广东实验中学、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深圳实验学校、汕头市金山中学、广州执信
2022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的要求,深入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的学生和参加 湖北 省技能 高考 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12354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法人代表:李菲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第十二条 毕业 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十三条 学校是国家" 双高计划 "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 就业 力竞争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 书 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 创业 示范校50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 二级 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实际,结合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报考率,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 志愿 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2022年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分类投档
1.湖北省专本连读试点专业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2.湖北省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只招收本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 毕业生 ),考生可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填报非精准扶贫专业志愿。
3.襄阳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只招收襄阳本地户籍且与当地卫计部门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并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对应专业组,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三条 2022年学校普通专科招生专业42个,分医学、教育、信息技术、自动化、汽车、农学、 财经 、建筑、旅游等9个类别。
2022年,学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3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 医药 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列有招生计划各生源省份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襄阳市中职学校统考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但管理学各专业可以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后有空余计划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 浙江 省、 江苏 省、 山东 省、湖北省、 湖南 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选考科目要求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教材费由学校代为订购,学生入学时预交,毕业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细化学生管 理工 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学校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公示。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录取考生专业调整按《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襄职院政发【2017】15号)执行。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中职单独招生考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校。技能高考学生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在报考专业大类之中调整。“一村多名 大学生 计划”、行业企业单独招生及其它特殊类招生,只允许在当年招生专业之中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学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xyzy3513613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0-3513613
传真电话:0710-3513396
咨询QQ : 800087881
联系邮箱:3497200158@qq.com
邮政编码:441050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