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以及湖北文理学院距离襄阳职业技术学校有多远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襄阳有哪些大学,具体地址都在哪里?教学性质,本科,专科,独立学院?

襄阳市有4所高等学府和2所军事院校。

一、高等院校分别为: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1)湖北文理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联系电话:0710-3595555

湖北文理学院位于山水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是省属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襄阳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1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湖北文理学院。学校被财政部纳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高等学校,得到中央财政的直接拨款支持。

(2)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民办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

联系电话:0710-3808177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原襄樊学院理工学院),位于襄阳市,是由湖北文理学院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6月成立的民办独立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

(3)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66号

联系电话:0710-3069875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是由襄阳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襄阳市。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汽车类高职院校。

(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710-3513396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阳,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二、军事院校为:军事经济学院襄阳士官学校和武警黄金技术学校。

(1)军事经济学院襄阳士官学校位于湖北省襄阳市,现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襄阳士官学校。

前身最早是东北民主联军供给学校,1947年7月成立于佳木斯市,1952年9月改建为军需学校,1984年2月,改为军事经济学院,在湖北省襄阳市设有分院—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襄阳分院。

专业分为两大类:一,基层财务管理(出纳);二,基层后勤管理(司务长)。

(2)武警黄金技术学校

该校校址湖北襄阳市,招生对象为具有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士兵,培养目标为武警黄金部队排长、地质勘查-k官、财务助理员,分大专和中专层次。

这所学校是黄金部队培养行政、技术人才的学校,被誉为黄金部队的“黄埔军校”,是每个战士向往的地方,来到了这所学校,基本上就意味着将来提干,或是从是行政、或是从事政工、或是从事技术工作。学校的级别是正师级。

参考资料:湖北文理学院-学校简介

参考资料: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校简介

参考资料: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介

参考资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事经济学院襄阳士官学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武警黄金技术学校

湖北文理学院怎么样

如下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

湖北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本科院校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是区域一流大学。湖北文理学院位于湖北襄阳市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最早可以追溯到襄阳师范专科学校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在之后的办学时期内,合并襄阳文理学院和高职高专了多所大学,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经济学、工学、医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的综合类大学。

它有部分专业的实力很不错,被评为了国家级特色专业(物理学、地理科学)、省级品牌专业(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这些专业都是它的王牌专业,推荐同学们优先报考。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位于山水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湖北省襄阳市,是省属本科院校,入选“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学校被财政部纳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高等学校,得到中央财政的直接拨款支持。2018年,正式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应用型、综合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襄阳、面向湖北、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交通特色、深度融入区域发展的办学特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湖北文理学院

襄阳文理学院和襄阳高职高专是一个学校吗

你说的襄阳文理学院是叫湖北文理学院,你说的襄阳高职高专是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吗,文理学院是二本一本科,职业技术学院是大专,当然不是一个学校

湖北全日制专升本有哪些学校啊?

2019年湖北专升本院校一共有35所,其中20所是公办院校,15所是民办院校。

武汉晴川学院,文化传媒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武汉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文华学院,武昌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汉工商学院,汉口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武汉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江汉大学,长江大学。

2020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总计划数:35590人,普通考生32724人,建档立卡专项2365人,退役士兵专项501人。总共有51所院校招生。其中21所公办院校,30所民办院校。

一、专升本考试重要时间节点

各高校招生简章发布时间:应于2020年6月23日前发布。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2020年7月28日

二、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三、报名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6月23日前发布。

2.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可以搜索,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举办高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四、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

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1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17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可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英语命题、阅卷由各举办高校共同委托一个单位承担。专业课科目由各举办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

①录取。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举办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4.公示。

举办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复核备案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我厅复核备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各举办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收费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20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九、入学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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