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柴桑区中医医院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及广大市民的支持下已全面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院队伍结构,满足新院区发展、新科建设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有37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九江市柴桑区中医医院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四、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话联系。

  

应聘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备案表。

  

3.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柴桑区中医医院(柴桑区沙河街镇德化路38号)门诊9楼院办党办

  

联系方式:0792-6812319

  

4.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柴桑区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①考试内容与分值:笔试测试专业知识,均为客观题,分值100分;

  

②考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

  

③考试地点:柴桑区中医医院门诊7楼会议室;

  

如有其他变动会提前电话通知。

  

五、聘用

  

根据考试分数高低和共产党员优先录取的原则,分数相同者再进行考试。根据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支委会讨论后决定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准予上岗。本科毕业或有执业证者试用期为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均为不合格,不予聘用: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②严重违反医院相关制度;③不服从医院及科室的安排;④出现投诉或纠纷方式严重不良事件。

  

六、其他事项

  

1.工资待遇:按照柴桑区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2.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3.考试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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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中医医院招聘人员计划表(提取码:435j)

  

柴桑区中医医院

  

2022年1月12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其中01岗男性29名;02岗女性1名。

  

2022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职位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体条件

  

其他

  

留置看护队员01

  

29人

  

  

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2004年4月30日以内出生)

  

大专及以上

  

参照人民体检标准,身高165厘米以上

  

退伍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士官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限修水户籍。

  

留置看护队员02

  

1人

  

  

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2004年4月30日以内出生)

  

大专及以上

  

参照人民体检标准,身高155厘米以上

  

退伍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士官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限修水户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28周岁(含)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士官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限修水户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5.中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随时取消考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试人员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试人员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1次。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折算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分数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1.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两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2.录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修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平均月总收入4000元(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游13979264568,曾137552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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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修水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doc(提取码:b33y)

  

修水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0名)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各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申报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乡镇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16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或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担。此类人员应于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XZ+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6.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4日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7.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9月23日、24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0月1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甄别。凡被判定为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紧缺岗位按1: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5)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入闱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递补入闱面试。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直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西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有疑问可咨询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咨询电话:0792-8323280)。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2-821158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    濂溪区:0792-8270059 

  柴桑区:0792-6812185     德安县:0792-4334036      

  永修县:0792-3225522     武宁县:0792-7705782    

  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庐山西海风景区管委会: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申报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oh0o)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提取码:qguh)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提取码:md9t)

2022年江西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2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有799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22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其他条件:

  (1)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22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并在资格审核前完成下编手续。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因疫情原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推迟,本次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今年已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先行通过资格审核(需提供报名缴费成功的截图),并按流程参加招聘各环节。202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之前,此类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待202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人员认定为具有执业资格(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成绩不合格人员认定为不具有执业资格,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4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2-8580050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公告,考生可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三)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四)网上调剂

  对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笔试后的面试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卫健委负责。

  1.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4)。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体检,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

  (七)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九)考察

  考察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医疗卫生机构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来浔前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涉疫重点地区以及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区)的来浔返浔人员实行“7+7”,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来浔返浔人员实行“304”,即: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4天居家健康监测,实行“三天两检”,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本土疫情未清零省份的其他设区市来浔返浔人员实行“307”,即: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市卫健委人事科0792-832327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市卫健局机关纪委0792-8223339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rlgw)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提取码:sp17)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提取码:uuc3)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推荐表.doc(提取码:9r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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