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遂川县直事业单位选调8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县内开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1.报考范围:遂川县范围内乡镇事业单位和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除特别注明了以外,不含县教育和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2.选调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3.岗位条件说明
(1)《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如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和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4)选调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4)。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立场坚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通过了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聘用或政策性安置人员;
6.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3年(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年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尚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信访反映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新聘用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三、选调程序
整个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6321758。
3.报名所需材料:①《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需缴纳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调动资格,故意隐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岗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个别专业性强的选调岗位若达不到3:1,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至2:1。
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开考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或调减的岗位将随同改报公告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试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除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岗位(教学岗、接待管理岗和接待服务岗)采取笔试+加试外,其余岗位仅组织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和加试形式见附件1。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命题要素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和文字能力等;专业知识的命题要素包括选调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等。都不指定教材。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24日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会议室,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加试
对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需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加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加试):
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教学岗的加试比例为1:5,接待管理岗和接待服务岗的加试比例为1:10。
(1)加试公告。入闱加试人员名单和加试有关事项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加试总分为100分。在加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前因考生自愿放弃加试等情况出现加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加试)。
(2)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总成绩。
(2)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没有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3)有公共基础知识和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加试成绩×50%。
(4)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25%+加试成绩×50%。
4.对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需加试的岗位,当出现无人递补或加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加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加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加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加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岗位实际加试人数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笔试成绩该岗位末位的考生加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加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5.入闱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入闱的考生可向选调单位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加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确定。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直接加试面试确定),并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程序: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关键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单位,并对其报名资格再次审查。同时,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并统一征求执法执纪相关部门的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六)公示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和公示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有问题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加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不再递补。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经县委编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被确定的选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拨款性质与选调单位的拨款性质相一致,原个人身份不变。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796-632175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796-6327003
附件:
1、防疫有关要求(提取码:prtq)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zp04)
3、关于报考有关问题的说明(提取码:xgea)
4、2020遂川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kwzt)
5、2020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fb3x)
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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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吉安遂川县直事业单位选调8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县内开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1.报考范围:遂川县范围内乡镇事业单位和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除特别注明了以外,不含县教育和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2.选调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3.岗位条件说明
(1)《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如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和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4)选调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4)。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立场坚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通过了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聘用或政策性安置人员;
6.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3年(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年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尚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信访反映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新聘用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三、选调程序
整个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6321758。
3.报名所需材料:①《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遂川县202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需缴纳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调动资格,故意隐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岗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个别专业性强的选调岗位若达不到3:1,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至2:1。
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开考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或调减的岗位将随同改报公告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试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除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岗位(教学岗、接待管理岗和接待服务岗)采取笔试+加试外,其余岗位仅组织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和加试形式见附件1。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命题要素包括、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和文字能力等;专业知识的命题要素包括选调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等。都不指定教材。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24日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会议室,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加试
对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需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加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加试):
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教学岗的加试比例为1:5,接待管理岗和接待服务岗的加试比例为1:10。
(1)加试公告。入闱加试人员名单和加试有关事项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加试总分为100分。在加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前因考生自愿放弃加试等情况出现加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加试)。
(2)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总成绩。
(2)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没有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3)有公共基础知识和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加试成绩×50%。
(4)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25%+加试成绩×50%。
4.对县红色文化传承中心需加试的岗位,当出现无人递补或加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加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加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加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加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岗位实际加试人数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笔试成绩该岗位末位的考生加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加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5.入闱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入闱的考生可向选调单位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加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确定。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直接加试面试确定),并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程序: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关键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单位,并对其报名资格再次审查。同时,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并统一征求执法执纪相关部门的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六)公示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和公示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有问题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加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不再递补。仅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的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报经县委编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被确定的选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拨款性质与选调单位的拨款性质相一致,原个人身份不变。
四、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796-632175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796-6327003
附件:
1、防疫有关要求(提取码:prtq)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zp04)
3、关于报考有关问题的说明(提取码:xgea)
4、2020遂川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kwzt)
5、2020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fb3x)
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事业单位考试范围广泛,内容庞杂,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抓住关键点,有效备考?公考资讯网推荐【2020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深讲师探索教学新模式,基础+高频+模考三阶段立体学习,线上20天直播,关键点全面串讲,9册专属资料,深化关键点集中突破,全真模考复习,扫清所有薄弱项,还有班主任全程服务,随时随地盯备考。,快到必胜公考APP报名听课、开启你的学习之旅吧~
2020年江西吉安遂川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遂川县2020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灭火救援岗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消防宣传岗位: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司法警务等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通信技术、电脑绘图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录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身体有明显纹身的。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8时至4月12日8时。
2、报名地点:遂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新人民医院对面)。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遂川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8时。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5000米跑、100米负重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仰卧起坐等项目。满分为100分。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急维稳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4、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消防员条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一个月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专职消防队员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员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员相应职级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并按照县消防大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遂川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专职消防队员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遂川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工资(参照现有专职消防队员)标准执行,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伙食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消防员标准执行。
2、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生育假、工伤假、婚丧假等假期安排休假。按《吉安市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安排工休假和年休假。
3、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加班的,应当服从,相应的安排时间补休或调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遂川县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13879695080(梁站长) 17879656322(蒲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