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6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59个岗位,招聘人员116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截止日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2022年1月4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19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关于“限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是指按规定程序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其他按省市规定程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先到聘用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还原工作单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不满三年则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等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或服务期满的转编证明。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至2022年1月4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备注需要加试的岗位或特殊岗位由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后组织进行加试。

  

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加试分数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需要加试岗位成绩计算按照岗位表中备注的计算方式计算,加试岗位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特殊岗位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1月6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慎重填写。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院校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网上缴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退还笔试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公告。

  

4、岗位核减和取消。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及无人报考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2年1月11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未开考的岗位报名费用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二)加试岗位

  

(1)加试岗位及加试内容《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2)加试在笔试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需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加试环节,岗位中明确按比例进入加试环节的在合格线上按比例进入加试环节,所有加试岗位按加试后笔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1:3进入面试环节,计算入闱体检考察人员时按岗位中备注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三)特殊岗位

  

本次招聘共青团赣州市委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共有四个岗位为特殊岗位。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共青团赣州市委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笔试后在笔试合格线上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技能考核)人员,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笔试后在笔试合格线上按1:10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技能考核)人员,面试(技能考核)后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但考生面试(技能考核)成绩需在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22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若有变化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关注。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与运用、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加试及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需要加试的岗位按加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4、加试岗位的加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备注栏,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面试

  

笔试成绩及一般岗位(相对特殊岗位而言)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一般岗位、加试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主管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岗位、加试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后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

  

1、特殊岗位面试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4个岗位作为先笔试、后面试的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另行公告。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备注中的比例确定,不满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一并入闱。

  

(4)岗位面试(技能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

  

①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③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或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一般岗位面试

  

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一致的,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取加试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若受疫情影响则由招聘主管单位分别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聘)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12333,0797-8992189。

  

六、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聘任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处于治疗期或隔离期(集中或居家)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其他原因仍在隔离的;

  

(2)有28天内境外、14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3)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

  

3.对14天内有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招聘。

  

4.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好个人行程。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点击下载>>>

  

2021年下半年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提取码:yi70)

  

2019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35li)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29个、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9个,具体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编制备案制具体政策及待遇由市卫健委、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已列入其他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尚未完成体检考察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及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已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报名第一天)。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8月2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8月2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即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8月31日后),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2.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3.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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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下半年赣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d3h7)

  2019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提取码:p3ql)

  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pdf(提取码:m561)

  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qcxc)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6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59个岗位,招聘人员116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截止日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2022年1月4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19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关于“限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是指按规定程序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其他按省市规定程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先到聘用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还原工作单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不满三年则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等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或服务期满的转编证明。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至2022年1月4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备注需要加试的岗位或特殊岗位由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后组织进行加试。

  

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加试分数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需要加试岗位成绩计算按照岗位表中备注的计算方式计算,加试岗位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特殊岗位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1月6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慎重填写。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院校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网上缴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退还笔试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公告。

  

4、岗位核减和取消。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及无人报考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2年1月11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未开考的岗位报名费用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二)加试岗位

  

(1)加试岗位及加试内容《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2)加试在笔试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需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加试环节,岗位中明确按比例进入加试环节的在合格线上按比例进入加试环节,所有加试岗位按加试后笔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1:3进入面试环节,计算入闱体检考察人员时按岗位中备注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三)特殊岗位

  

本次招聘共青团赣州市委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共有四个岗位为特殊岗位。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其青团赣州市委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笔试后在笔试合格线上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技能考核)人员,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笔试后在笔试合格线上按1:10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技能考核)人员,面试(技能考核)后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但考生面试(技能考核)成绩需在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22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若有变化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关注。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与运用、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加试及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需要加试的岗位按加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4、加试岗位的加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备注栏,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面试

  

笔试成绩及一般岗位(相对特殊岗位而言)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一般岗位、加试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主管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岗位、加试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后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

  

1、特殊岗位面试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4个岗位作为先笔试、后面试的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另行公告。特殊岗位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备注中的比例确定,不满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一并入闱。

  

(4)岗位面试(技能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

  

①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③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或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一般岗位面试

  

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一致的,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取加试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若受疫情影响则由招聘主管单位分别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聘)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12333,0797-8992189。

  

六、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聘任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处于治疗期或隔离期(集中或居家)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其他原因仍在隔离的;

  

(2)有28天内境外、14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3)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

  

3.对14天内有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招聘。

  

4.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好个人行程。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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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提取码:yi70)

  

2019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35li)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市属部分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工作人员148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以下简称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37个,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47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11月22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毕业证,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起至12月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赣州市肿瘤医院咨询电话:13979708889,温老师

  

(2)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797-8282049,章老师

  

(3)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797-8163569,廖老师

  

(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797-8131375,钟老师

  

(5)市中医院咨询电话:0797-8109172,15717000653,钟老师

  

(6)市皮肤病医院咨询电话:18170792326,熊老师

  

3.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服务期已满或者没有服务期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11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形势,各单位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

  

2.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2)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3)考试、考核内容: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③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心理测试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监督。此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的条件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居住在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的考生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考生不得参加招聘,一旦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所在地级市其他县的考生,如确需参加招聘,需持赣通码绿码及来赣州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赣州后主动报告,进行14天健康监测方可参加招聘,健康监测费用自理;所在地级市没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考生,凭赣通码绿码可参加招聘。

  

(三)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点击下载>>>

  

2021年下半年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0a94)

  

2019年一月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a9r5)

  

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p45m)

  

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4z0i)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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