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吉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细则>的通知》(吉才办字〔2018〕5号)规定,决定引进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22年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共64个,总需求74人。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和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可以根据名称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相互对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工作程序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具体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其中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岗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引进博士岗位和医学岗位外,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从3月起每月月底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具体面试方案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要求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全部签订为期服务期为5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二)符合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人才类别的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报至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一般有:
1.对新引进落户(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逐月发放(5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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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docx(提取码:irrg)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q6gc)
3:2022年吉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提取码:07iw)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吉水英才”计划,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须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8)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9)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35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以前须提供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在8月15日以前提供相应。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详见附件2)。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于2022年5月31日前发至jsrsjsyg@qq.com。
2、提供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成绩证明)、证明材料等,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城北洪先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本次招聘仅采取面试形式开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方式: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者(详见岗位表)面试为无生试讲,无生试讲内容为相关学段学科课程,采用江西省使用现行教材。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者(含经贸学校财务会计教师岗)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签约)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签约)的:历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聘用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
同时,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根据吉水县《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吉水县发〔2018〕14号)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待遇。
D类人才包括纳入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部分优惠政策如下:(1)在吉水没有住房的,免房租入住公租房或人才住房,为期5年(人才住房居住满4年后可按市场价七折购买);首次购买其他商品住房的,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因工作需要调岗除外,下同)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工作满1年后给予每年4万元人才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3)本人及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县公办景点免费;(4)本人子女愿意随迁来县就学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优先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E类人才包括全县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部分优惠政策如下:对符合人才住房供应对象的,可按有关政策租住公租房或人才住房(本人、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人才住房居住满5年后可按核定价购买。全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录用、聘用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享受:(1)按每人500元/月发放人才生活补贴,从试用期满次月起连续发放3年(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第二年起停发);(2)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工作满2年后,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服务期内调出、辞聘、离职的,需一次性退还财政补助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六、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2、咨询电话:0796-7108096,监督电话:0796-356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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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提取码:ki6p)
202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学科专业目录(提取码:v422)
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提取码:6l4d)
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吉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细则>的通知》(吉才办字〔2018〕5号)规定,决定引进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22年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共64个,总需求74人。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和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可以根据名称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相互对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工作程序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具体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其中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岗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引进博士岗位和医学岗位外,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从3月起每月月底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具体面试方案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要求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全部签订为期服务期为5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二)符合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人才类别的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报至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一般有:
1.对新引进落户(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逐月发放(5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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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根据各医疗单位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具体详见《安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相应对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5.安福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1.在健康安福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安福县卫健委三楼会议室(0796-7635002)。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
4.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现场正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健康安福下载并如实打印填报《安福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关工作证明,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5.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健康安福微信公众号发布。
6.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携带身份证到安福县卫健委306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具体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相关专业技术,参加考试人员出示“赣通码”绿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10人的为1:2,计划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1.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安福县卫健委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安福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安福县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7.在临聘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临聘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健康安福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进行选岗,岗位选择后,必须服从选岗工作安排。
2.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此次考试安福县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现场报名和考试、面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三)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6-7635068(纪检监察派驻组)
咨询电话:0796-7635002(县卫健委)
附件:
附件1:安福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unhc)
附件2:2022年县直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提取码:bswl)
安福县卫健委